泳班停业退费愁 调解止争排烦忧
2024-12-23 09:38:00
 

  中国法院网讯(王彦雪 尹思琦)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神星法庭在诉前调解了一起合同案件,通过各方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真正为当事人解开了心结。

  贾某从某亲子游泳中心购买了50节游泳课,课程费用共计3600元,该中心承诺课时可供家中孩子通用。贾某家老大共计上了19节课时后,便不愿意再去上课,贾某便决定等老二到了年纪接着上课。但还没等到老二学游泳的年纪,该游泳中心已闭店,贾某遂要求退还剩余的31节课时费,遭到拒绝,遂将游泳中心诉至法院。

  因双方已经自行沟通过多次,结果都不太顺利,所以很难调解。法官从双方态度背后的原因入手,主动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多次主持调解,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

  法官发现贾某虽认为上课时间不受限制,但合同中并未约定,相反约定了在一定期限内不上课的行为属于放弃课时。同时,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游泳中心已发生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为了避免损失扩大已闭店歇业。为此,法官劝解双方各退一步,最终,某游泳中心返还给贾某课时费1000元,贾某也撤回了起诉。

  调解的结果不一定是出具法律文书,案结事了才是真正的追求。本案中,小事不小办,法官通过深入了解案件发生的根源,让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回归冷静,最终促使双方争执平息。满城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的始终,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