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周承模 覃杰梅)“法官解决了眼前的纠纷,我感到仓库里的柚子更甜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金鸡人民法庭法官前往容县容州镇,成功调解两起涉村集体经济纠纷后,当事人兴奋地说道。
2021年5月,藤县某村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分别与藤县某水果专业合作社(经营地在容县容州镇)签订协议,注入股金35万元给该合作社,用于种植沙田柚,并获取利润分红,协议期满后该合作社全额返还入股资金。但因经营不善,该合作社处于亏损状态,在多次催要资金未果的情况下,村委和联合社便将该合作社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入股资金及分红。
由于案件涉及村集体经济纠纷,社会影响较大,法官考虑到当前处于沙田柚销售时节,决定驱车前往容县容州镇巡回开庭审理此案。
经沟通,该合作社认可起诉事实,也同意返还入股资金及分红,但目前沙田柚销售存在困难,希望可以延长还款时间。两原告表示理解合作社目前的处境,愿意给合作社一个缓解的时间,希望合作社信守承诺,分期支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合作社在2025年5月1日前返还两原告的入股资金共35万元,并支付利润分红。
今年以来,金鸡法庭立足辖区司法实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途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通过“零距离”的开庭方式,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延伸司法触角,打通群众司法需求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生活更加和谐甜美。
此外,金鸡法庭还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辖区企业、产业的特色为出发点,围绕群众生活需要、企业发展需求,通过送法上门、法治课堂、巡回审判、普法讲座等多元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既出“新”也走“心”,共开展巡回审判12场次,组织庭审观摩3次,开展法治讲座10次,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