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温度”消融“亲情冰霜”
――山东高唐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纪实
2024-12-18 15:34: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朱鹏飞
 

  近年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全力支持家事审判改革

  健全工作机制。该院立足审判职能,把握家事改革精神要义,将人和法庭设置为家事审判专项法庭,专职审理全县12个镇街家事案件。加挂少年法庭牌子,将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有机融合、共同发展。在全市率先实施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人和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相对化集中管辖。今年以来,受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417件,审结393件,调撤220件,调撤率55.98%。

  选优配强队伍。根据家事案件特点,该院专门择优选调富有多年家事审判经验的3名员额法官,专职审理家事案件,其中1名为女性法官,发挥女性在案件审理中细致亲和、易于沟通的优势,成立“韩亚鲁法官工作室”。组建专门家事审判团队,按照“1+1+1+N”模式(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再加N名调解员)组建三个团队,每个团队年均受理家事案件200余件,为家事案件审理提供专业化基础和保障。

  优化硬件设施。该院加大财力物力投入,增设契合家事审判特点的配套设施,充分展现家事审判独有的温暖与柔情。建成“客厅家居式”调解室,打造一个宽松环境,舒缓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纠纷化解。设立“家睦人和一路‘童’行”品牌工作室一处,内设宣传教育区、宣泄区、儿童娱乐区、心理疏导区,集普法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为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彰显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

  坚持柔性司法,积极建立家事审判机制

  更新审判理念。该院在司法实践中感到,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要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出发,找准矛盾根源及焦点,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家事审判不仅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传统民事举证规则,必要时还应当履行主动探知职能,充分考虑当事人举证不能的实际原因,对于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而当事人自身难以收集的证据,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查清案件事实,透过表象寻找矛盾根源。

  构建多元解纷格局。该院联合公安、司法、妇联等多方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发挥各部门优势,强化源头防范、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与县妇联共同聘请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共18名,参与家事、少审案件的调解,其中4名调解员驻庭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调解各类家事纠纷472件,调解成功204件,调解成功率43.2%。发挥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优势,在社区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结合村委会、居委会、网格员等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实现家事纠纷化解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推行判后跟踪回访机制。该院及时掌握裁判文书履行情况和当事人情感修复状况,坚决摒弃“一判了之”。对于离婚案件,家庭暴力案件,赡养、抚养、扶养案件,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案件建立台账,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及时了解思想动态,点对点听民声、心贴心送温暖,用“司法温度”消融“亲情冰霜”。发挥两名调解员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优势,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用心用情化解心理问题。

  创新工作举措,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强化家庭教育指导,联合相关部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功能为一体,有利于促进父母“依法带娃”,强化监护责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源头高效化解涉校园纠纷,联合教体局在高唐第三中学联合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涉校园纠纷进行先期介入,同时,对过程中发现的严重不良行为提前预防、参与处置、及时矫正,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提升司法温度,预防家庭暴力。该院对于家暴、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等案件,进行案前社会调查,了解妇女及未成年人家庭状况、成长环境、亲子关系、真实意愿等,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利益。及时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采取保护措施,联合有关部门、镇街、村委会共同介入,批评教育与释法说理双管齐下,第一时间为妇女、儿童、老年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经当事人申请,今年已发出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妥善处理离婚纠纷。该院建立夫妻财产申报制度,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当事人填写《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有关状况,固定夫妻财产范围,明确虚假申报风险,提高法院裁判效率,促进夫妻财产依法、合理、公平分割。充分保障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制作并发放《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双方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不涉及具体案件事实情况。

  加强法治教育,注重构建普法宣传格局

  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该院发挥新媒体作用,线上创新开通“高小法审案”“人和家事讲堂”短视频普法,录制相关视频35期,内容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反家庭暴力的普法宣传视频被聊城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转发,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线下以开学第一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为契机,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受众达3000余人。

  以案说法精准化宣传。该院将办案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切实把法治教育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充分释放审判精品效能,撰写的两篇家事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两篇典型案例被省法院转发,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的价值和导向。

  院校共建新模式宣传。该院积极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进行防家暴、防性侵、校园安全、校园霸凌等专题讲座7次,打造法治教育特色品牌项目。以“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载体,精心选派4名干警到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13场,坚持以教促学,切实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和万事兴”。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刚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围绕家事审判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涵养传统家事文化,合法合理合情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家事纠纷,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为营造和谐家风提供司法支持,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