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是提倡诉前鉴定吗?我自己做了鉴定,为什么鉴定意见不被采纳?”
“处理个交通事故要跑好几个部门,还要自己去鉴定,我们老百姓哪里知道进哪个门、找谁?”
“好不容易在备案的鉴定机构做了鉴定,拿到法院了,又说鉴定人资质有问题,他们出了问题凭什么要我们买单?”
……
想起调研对司法鉴定工作意见时当事人怒气冲冲的模样,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法官助理朱刚心里难受得紧:“老百姓心里不痛快,一而再再而三地跑,费时费力费钱,我们也要再三地核,严重阻碍审判质效。司法鉴定改革,对我们来说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
改什么?能不能改?怎么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临沂中院司法技术工作改革安上了主心骨。凭着多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临沂中院“快捷鉴”司法技术品牌应运而生,解了老百姓和法官的燃眉之急。
诉前鉴:让老百姓鉴定只跑一趟
“陈女士,这是鉴定时机指引和需要的材料清单,等您伤情稳定了,就按照上面说的时间,带着材料再来这里找我,我来帮您委托鉴定机构。”11月15日下午,在平邑县交通事故一站式联调中心,司法技术负责人孙维波将一叠材料交给了拄着拐杖的陈女士。
“好的,感谢感谢。之前听说这个鉴定要跑好几趟,现在直接在交警队就能找你们法院鉴定,真是太方便了。”陈女士说。
“这项工作效果很好。”孙维波指着桌面上一叠叠制作精美的图片说道,“临沂中院针对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车辆损失、车辆停运损失等10余种鉴定类别,精心制作了《鉴定材料清单》《鉴定流程指引》《鉴定时机提示》等图片,当事人只需按图索骥,就能及时规避很多单方鉴定带来的风险。好多当事人都夸我们这项工作做得好,有的还跟我多要两张,说要拿回去送朋友。”孙维波笑了笑。
陈女士是临沂法院“快捷鉴”工作室的受益人之一。在此之前,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直接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可不是常态。
“我们调研的时候发现,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为证明伤情,往往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因单方鉴定过程缺乏对方当事人、保险公司的参与,对于是否符合鉴定时机、鉴定结果是否准确,容易存在争议,导致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需要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与单方鉴定不一致的,还有可能多次鉴定,不仅耗时耗力,还容易激发矛盾。”朱刚说道。
既然大部分案件最终都要以法院委托的鉴定意见为定案依据,能否积极引导当事人在产生鉴定需求的第一时间直接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
为此,临沂中院多次征求交警部门、司法局、金融监管局等多部门意见,探索了“鉴定服务前移”的创新性改革方案——即在各县区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联调中心,并设立“快捷鉴”工作室,派驻司法技术人员和指导法官。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初,如果需要鉴定,由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员等主动引导当事人直接向法院申请鉴定。通过鉴定服务前移,压缩了当事人从事故发生之初到提起诉讼的“空档期”,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尚未成讼的纠纷源头,而不是等在法院诉服大厅中,尽量减少当事人自行委托单方鉴定,让老百姓鉴定只跑一趟。2024年1月至10月,临沂全市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鉴定4437件,其中诉前鉴定3799件。
筛选鉴:对鉴定机构精细化管理
“你这个报告鉴定人资质有问题,报告无效。”
“我们要求只有备案的鉴定人才能作为本机构的鉴定人出具鉴定报告。但这两个人没有备案……”
过去,类似的话,临沂中院技术室科员郁有莲不知道一天要说多少次。
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一般会随机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的鉴定机构中摇号选取。备案信息就是鉴定机构的一本“花名册”。
虽然要求鉴定机构如果发生信息和人员变更要立即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更新,但大部分机构数月甚至一两年都不会更新一次,而且还存在一部分“僵尸机构”。因此,按照委托鉴定规则随机摇号确定的鉴定机构的方式,也就无法确保精准规范高效。
如何规范鉴定机构管理,确保鉴定的客观规范?
发通知、收材料、逐一比对……通过一个多月的时间,临沂中院对辖区内273家备案鉴定机构、1485名鉴定人进行了逐一核对,尤其是根据人社局提供的参保信息对鉴定人社保缴纳情况进行逐一比对,将社保造假、月数不足、多处挂证的130家鉴定机构全部从平台剔除,最终仅审核143家机构通过。
在此基础上,临沂中院建立全面台账,出台并修订《专业机构准入办法》《专业机构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响应速度、鉴定时效、鉴定报告质量、收费合理性、鉴定人出庭情况”等指标,建立“鉴定机构成绩单”。根据成绩单反映的问题,对出现苗头性、个案问题机构亮“黄灯”,对问题突出、争议频发的机构亮“红灯”,并根据情况实施约谈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委托等措施,鉴定机构整改完成后恢复“绿灯”,进一步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精细化管理,营造公平、有活力的鉴定环境。
“以前这么多机构,有一些机构根本没有专业鉴定人,接了案子就从外面临时聘请,对鉴定结果负不了责。经过临沂中院筛选,现在这些机构都是正规专业的,我们就可以放心选择了。”临沂铭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表示。
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是规范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提升鉴定案件质效的重要举措。临沂中院持续加强对备案鉴定机构的精细化管理,加大对备案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规范履职督促力度,规范对外委托鉴定流程,提高鉴定案件办理质效,切实发挥鉴定意见“黄金证据”的实质作用。
组合鉴:推进府院联动机制新发展
“陈厂长、毛先生,既然你们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现在我来帮你们计算下具体工伤保险待遇数额。”在山东法院非公有制经济司法保护(临沂)基地,兰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段志强点开临沂中院“快捷鉴”损害赔偿自助计算器小程序,输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残疾器具项目、退休年限等信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明细都一并计算出来了。
段志强边操作边给双方当事人讲解,各项明细一目了然,随后,陈厂长和毛先生顺利达成和解意见。
“太感谢了,以前听说受了工伤要一两年才能拿到赔偿款,现在认定完工伤就能拿到钱了。”毛先生难掩欣喜之情。
调解员拿到鉴定报告等材料后,如何能快速准确计算出具体赔偿明细,从而推进调解进程,提高工作效率?临沂中院自主研发的这款微信小程序给出了答案。
历经一个多月,从模块设计、组织测试到提升优化,“快捷鉴”损害赔偿自助计算器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使用者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只需简单输入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的基本信息,就能自动计算相关纠纷的具体赔偿数额,计算结果包含具体的计算项目数额,精确到分。上线两个月来,该小程序共为1639名用户提供8226次计算功能。
“工伤认定后,后续争议焦点大多是赔偿数额。以前要人工一项项计算,不仅麻烦,争议也多。现在有了这个计算器,只要简单输入事故相关信息,就可以秒出最终的赔偿数额。而且这个程序统一了人民法院、人社局、劳动仲裁委等各部门赔偿数额认定标准,无论哪个部门的结算结果都是一致的。”临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邵波表示。
为解决工伤纠纷流程繁琐、周期漫长问题,临沂中院探索在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作出时,即由人社局、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主动使用计算器工伤事故模块,直接估算出工伤保险待遇金额,促成工伤待遇认定标准全市达成统一。同时,充分利用“法院﹢仲裁”模式提前开展后续工伤保险待遇协调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推进了府院联动机制落地、同向发力。
“法院研发统一工伤计算标准的工具,破解了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信息壁垒,推动人社部门核准、仲裁裁决认定和法院判决的数额保持精准一致,对于快速解决工伤纠纷很有帮助。”临沂市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科李连涛说。
“民有所求,必有回应。临沂法院将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牢固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临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