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万千案卷中紧跟时代发展的铿锵脉动,以坚如磐石的信仰追逐法治之光,直到他自己也成为一道光,以身为炬传递着法治的信心和力量,把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向时代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丁宇翔,男,1978年7月出生,山西忻州人,中共党员。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7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2021年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丁宇翔成为北京金融法院首批任命的25名员额法官之一,现任审判第二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丁宇翔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攻坚克难,在法律前沿问题中沉心钻研,以出众的专业能力和坚定的使命感践行法治信仰。
入职18年以来,丁宇翔累计审结案件2300余件,办理了北京金融法院首案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案“蓝石资产案”、首次运用“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计算证券投资损失的东方网力案、全国首例“被遗忘权”案、全国首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庞某诉东航、去哪儿网案”、季承诉北京大学返还原物案、涉“狼牙山五壮士”案、涉“喜隆多大火”损害赔偿案、北京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引领性强、典型意义突出的疑难复杂案件。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4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首都劳动奖章、2018-2023年度北京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法院模范法官、北京法院为民榜样、2023年北京榜样6月周榜人物;撰写的判决书被评为“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承办案件的庭审被评为“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撰写的法学专著获评“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与时代同行
以法官的专业推动法治的进步
“我们的裁判并不仅仅是要解决这个案件本身,更是对这个行业规范治理的规则建议。”
——丁宇翔
互联网,大数据,个人信息,网约车平台,证券,资管,金融消费者保护,丁宇翔的视野总在法律研究最前沿,也在时代发展最前线。与时代同行的背后,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担当和锐气。哪里有棘手的问题,哪里就是丁宇翔最关注的领域。
穿透大资管时代的迷雾
自第一笔银行理财产品创设以来,我国资管市场发展迅猛,金融产品类型丰富多元,各类金融机构踊跃创新,市场规模巨大。但层层嵌套的复杂交易结构、繁复冗长的交易文件以及真假难辨的意思表示,成了金融审判的“拦路虎”,也成为让法官头疼的审判难题。
2023年,丁宇翔受理了一起基金合同纠纷案。因为该案此前经历过多轮诉讼,该案到北京金融法院时,原告田某的情绪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我们那么多人的投资,最后都打了水漂!你们法院会不会审案子?!”
丁宇翔心里一惊!细查之下才发现,被诉至金融法院的涉某基金公司案件竟然多达十余件,但因为一直对该案件的事实和责任认定存在争议,该案件的审理成为了各个法官的“烫手山芋”。
面对这种情况,丁宇翔主动站出来担任所有涉该基金管理公司案件的审判长,牵头处理该批案件。
公司是否在宣传中存在误导投资者?丁宇翔一页一页翻阅《基金方案》《基金合同》以及风险揭示文件。
基金公司在尽职调查中是否尽到谨慎勤勉责任?丁宇翔法官化身“会计”对该公司应收账款等情况逐条进行查证。
在与基金公司和田某进行多轮沟通后,丁宇翔最终认定该基金公司对其2017年以后实际可收取的应收账款疏于调查,并存在认识错误,认定其在尽职调查汇总未尽到谨慎勤勉义务。经综合考虑,判定该基金公司对投资者损失按照4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系专业受托人,其谨慎义务的标准应高于一般受托人,在设立基金之前应对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及其还款来源、收益保障作出全面、详尽的调查。”判决书中,丁宇翔这么写道。
2023年7月,该案审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审理结果,不再上诉。
案件解决了,但对于基金等资管纠纷中如何认定产品管理人的尽职调查义务成为了丁宇翔的“心病”。
“要总结出一套办法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为此,丁宇翔翻阅了大量资管类产品案例及相关文献,并最终梳理总结出“匹配调查事项—强调亲历性—进行持续调查—全面及时呈现调查结果—调查后自正勤勉—通道方有限豁免”,即资管产品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六步审查法”。
2024年1月4日,丁宇翔在《人民法院报》发表了《资管产品管理人违反尽职调查义务的司法认定规则》一文,对该审判工作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得到了资管行业的高度认可和推崇,成为行业自我遵守和对照履行的标准,也成为了北京金融法院规制市场乱象、加强金融监管的生动案例。
“‘六步审查法’明确了对资管产品相关管理义务的司法认定,尤其是在尽职调查合规的认定标准方面,对我们后续开展相关业务起到了示范作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补强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防火墙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为美好生活创造了巨大空间。然而,AI换脸风波、人脸数据公开售卖、大数据公司滥用用户隐私等个人信息保护难题,也成为互联网时代民事权利保护的一大痛点。
2014年,庞某某收到了一条显示自己航班信息的诈骗短信,其中竟然明确包括起飞时间、降落时间、机场名称、航班号等详细信息!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卖”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愤怒的庞先生在与购票网站去哪儿网和承运人东航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认为其泄露信息,应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的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庞某某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案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后被分给了丁宇翔法官审理。
“这个案件索赔金额虽然比较小,但反映出的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却很大,小案不能小办!”丁宇翔在审查完案件情况之后发现。
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个人信息的泄露往往是非常隐秘或者非常偶然的,即使是去哪儿网和东航自己,都未必能够确切地清楚信息是在哪个环节被泄露的,更遑论庞某某自己?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并持续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实践的司法工作者,丁宇翔法官深刻认识到该案的判决结果对个人信息保护具有导向性作用。
“大数据时代,信息的收集和匹配成本越来越低,原来单个的、孤立的、可以公示的个人信息一旦被收集、提取和综合,就完全可以与特别的个人相匹配,从而形成某一特定个人的详细而准确的整体信息。而这些整体信息一旦被泄露扩散,任何人都将没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个人的隐私将遭受到巨大威胁,人人将处于惶恐之中。因此,基于合理事由掌握上述整体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应积极地、谨慎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丁宇翔认为。
为此,丁宇翔详细查证了案件事实情况,结合案件发生前后东航和去哪儿网被多家媒体质疑存在泄露乘客信息的背景,最终判决认定东航和去哪儿网存在泄露庞某某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判决东航和去哪儿网承担相应责任。
案件审理中,丁宇翔深刻地认识到了技术创新和法律供给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而言,犹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仅仅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或仅仅加快法律供给的步伐,都不能真正的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事实上,无论是“过度迷信技术”,还是“简单认为法律滞后”,都是把法律与技术割裂开来。不管是法律还是技术,如果只有单方面发力,即使能取得一定效果,也难以起到根本作用。
“要善于利用技术创新的红利,让技术成为法律调控范围内的利器,也要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价值,让法律成为技术可行基础上的善法。”为促进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丁宇翔以此案为起点,从理论研究的视角出发,全面梳理自己近年来发表过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所有文献,认真分析自己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承办、参与办理和研讨、乃至感兴趣的个人信息保护案例,开始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探索之旅。
此时恰逢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步伐加快,丁宇翔翻阅大量案例,梳理出几百个涉个人信息保护经典案例并发表了大量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文章,参加20余场个人信息保护研讨会,就个人信息保护的若干重要问题同各位学界同道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于2021年7月撰写出版独著《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理论释解与裁判实务》,成为了业界广为传阅的热门书籍。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与之前公布草案相比,该法做了大量的调整。为此,丁宇翔又一边关注立法动向,一边进行查漏补缺式的修订,经过四个月的努力,对全书大约二分之一的地方进行调整、补充和更新,《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理论释解与裁判实务(第二版)》与读者见面,成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实务与研究领域的重要著作。
技术创新每天都在进步,法律供给也应该主动运用新技术,成为管用的、能运转起来的制度安排。依靠法律提供责任规则,为网络平台和用户划定行为边界,为可能的损害预先确定追责机制,确保技术创新不致偏离价值,防止技术运用的弊端。唯有如此,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才能更上层楼。
与改革同进
在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中破冰前行
“总要有人做这样的事,我正好想到了,而且也特别感兴趣,所以我就做了,就这么简单。”
——丁宇翔
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挂牌成立,承担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职责使命。丁宇翔成为北京金融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并负责审判一庭工作。至此,丁宇翔开始更加沉浸地投入到金融强国建设,与金融改革同频,与司法改革同行,用改革创新的力量撬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中的难题破解。
构建损失核算“大模型”
在资本市场这片风起云涌的海洋中,虚假陈述行为就如同一股难以驱散的阴霾,悄无声息地笼罩其上。这种行为的恶劣影响,给广大投资人带来了深重的困扰和无法估量的损失。
但是认定违法行为易,做好损失核算难!如何精准核算虚假陈述对股价造成的影响,是长期困扰金融审判的难题。
“我们以往适用的损失核算方法没有考虑到市场风险这个关键要素,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还是要寻求一种更精准的损失核算方案。”作为一名资深的金融审判专家,丁宇翔时刻关注着业界信息技术公司发布的相关信息,每听到一个相关的消息都与其打电话确认相关计算模型。
2020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针对某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事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数百名投资者陆续将某上市公司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要求该上市公司赔偿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一方是散布于全国各地、逾260名的中小投资者群体,他们身后,或许还潜藏着更多因沉默而未显的身影;另一方,则是曾被誉为“民族品牌”,光环加身的行业翘楚,一个承载着高新技术梦想与民族自豪感的上市公司。双方对到底该赔偿多少争执不休,更让丁宇翔深感寻找到一种更精确损失核算模型的重要性。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底的一次业务交流会上,丁宇翔听到某科技公司阐述的证券损失计算思路,心中一动:“这种方法引入了虚假陈述因素赔付率的概念,模拟了存在与不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两种情况下投资者的损益比例,相较以往的损失核算方式,更为科学地界定了投资者的损失数额。”
会后,丁宇翔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对相关该损失计算思路研发情况及实操可能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带领审判团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证。
经过无数次与核算机构的研讨和演示,丁宇翔带领审判团队和核算机构研发团队最终确定了“基于证券行业大数据,将金融行业因子与司法审判因子相结合,剔除与虚假陈述无关的证券市场风险等其他因素对股价的影响”的思路。最终,核算机构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风险管理中心共同研发的“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模型成功落地,这一计算方法提升了证券投资损失核算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023年6月30日,首例适用该模型核算投资者损失结果的前述上市公司案一审作出判决,在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的同时,实现了相关市场参与主体责任的均衡负担。该案判决得到200余名投资者及被告当事人的一致认同,无一人上诉。
细画解纷“路线图”
解决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损失核定难等问题,但慢慢地,丁宇翔法官又生出了“不满”。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发案量大、专业性强、审理周期长,涉诉中小投资者少则几十人,多则数千人,但往往欠缺收集证据和运用法律的技能,维权能力相对较弱。”
为打通这些堵点,丁宇翔法官与孙兆晖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创建“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从100余件典型案例中抽取提炼调查要点,征询30余名证券行业律师和专家学者意见,搭建了当事人庭前在线填写和交换《要素问答表》的信息化平台。
《调查要素百问表》主要包括发行人情况调查、监管处理情况、虚假陈述行为及类型、“三日一价”确定、重大性判断、股票持有变更情况、交易因果关系、责任主体及过错、损失认定、关联案件和类案等,共计包含100余项典型的审查要素。这如同一张精密的网,能够捕捉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打破了普通投资者与证券类索赔纠纷之间高筑的专业壁垒,为证券纠纷当事人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了诉讼指南和解纷模板,有效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通过《调查要素百问表》的填答,诉讼各方当事人可以充分准备庭审或调解程序中的案件事实,更加有序地梳理案件事实,精确界定争议焦点,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调查和纠纷调解。这种前置工作不仅显著缩短了解决纠纷的时间,也显著提升了解决纠纷的针对性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审判员或调解员能够迅速识别案件的关键环节,准确判定上市公司的责任,以高效的方式解决证券群体性纠纷。
目前,该审理模式实现庭审场景向前延伸,已为2000余名中小投资者提供“解纷路线图”,让其庭前准备时间更充分,准备重点更明确,平均庭审时长缩短近50%,有效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难度。
“‘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我们诉讼维权的难度,现在已经是我们打证券虚假陈述官司的‘法宝’了!”参与其中的诉讼代理人反馈说。
同时,该模式做实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采用规范化的《要素问答表》和调查指引,为解纷机构提供调查攻略,让司法裁判“标尺”成为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操作指南”,为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在“事清责明”基础上开展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提供规则支撑。
与人民同心
以头拱地的决心维护群众权益
“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大家被折腾。我们向前一小步,就是要让群众少跑路。”
——丁宇翔
丁宇翔是审判专家,更是为民榜样。他始终坚持民生无小事,通过优质高效的金融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搭建在线“大平台”,打通中小投资者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
“这官司,打得真便捷!”某群体性证券诉讼的投资者王先生说道。
“前几天我就看到金融法院发布的公告了,当时还犹豫,不到法院就能立案?没想到在平台登记后不到两天,法官就给我打电话确认信息了,这我心里就有底了。”
这位投资者称赞的“平台”,就是丁宇翔为解决证券虚假陈述群体性纠纷的难题而牵头探索实践的“双轨双平台”工作机制。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金融案件中占比最高,这一类案件牵涉众多的投资人,如果每个投资人都要来北京登记、谈话、开庭,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得花费多少金钱和时间成本?”作为有着深厚金融审判经验的审判专家,丁宇翔深知该类案件诉讼维权的“拦路虎”。
“老百姓耗不起,我们也不能眼睁睁看大家被折腾。我们多向前走一步,让群众少跑点路。”面对投资者的迫切诉求,丁宇翔心中形成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做一个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来应对涉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涉案人数众多的难题。
于是,在撰写了近3万字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判指引和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实施指引之外,丁宇翔化身“技术控”,带领相关部门学习运用网络技术,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创建了一个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极大地便利了多方诉讼主体,提高了办事效率。
2021年9月,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启动某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件的权利人登记工作,2500余名当事人通过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完成权利人登记工作。之后,平台相继完成投票推举诉讼代表人、向当事人发送通知、开启补充登记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了该系列案件的审理进程。
在这次成功实践的基础上,丁宇翔不断开创金融审判新思路,逐步形成了“双轨双平台”工作机制。自该机制运行以来,已为12000多名投资者在北京金融法院诉讼提供便利。
“作为证券投资者的委托人,在代理证券群体性纠纷时常常工作量很大。但金融法院推出这个平台之后,我们可以通过在线平台登记信息,查看公告和通知、推选代表人、对调解协议草案提出异议,甚至提起上诉。这种‘线上’‘非接触’方式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降低了律师参与诉讼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给金融法院点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孙巍表示。
遇到丁法官,真是太幸运
高女士是一起噪声纠纷案的原告。那年,她买了套大房子,满心欢喜住进去,才发现小区地下的制冷空调发动机“嗡嗡”作响,吵得一家老小都失眠、心悸,一到夏天就得搬家。5年间,她四处投诉无果,便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可结果让她傻眼,经鉴定,房屋虽然不符合国家标准对一级要求住宅的噪声规定,但符合二级也就是一般标准住宅的允许噪声级标准,她无法证明这房子是一级住宅,一审,高女士败诉了。她不服,提起上诉,案子到了丁宇翔手中。
那时,低频噪音没有相关立法,一审在程序上也并无问题。但是,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就一定不构成侵权么?
危害是实际存在的,不解决这实质的问题,群众还能从哪里感受实质的公正。于是,小小噪声案,迎来大阵仗。为了搞清楚中央空调的结构,丁宇翔特意前往建设部门调取小区设计规划图;为了弄明白噪音污染的国家标准,他多方沟通协调,还前往环保部门向相关专家了解情况;甚至还联系到四名国内声学领域的顶尖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最终拿到了噪音鉴定未按操作规范在不利时点进行的权威意见。
本可以下结论了,可丁宇翔还是不满足。即便是噪音污染符合国家标准,难道就不构成侵权吗?带着疑虑,他查阅了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大量著作和案例,最终得出了结论:在类似于噪声污染、核辐射污染等损害结果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的情况下,法律不能只是静静地等待损害结果发生时才为被侵权人提供救济,而应在能够断定损害结果必然发生时就提供救济,以有效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增进社会福祉。
此外,丁宇翔带领合议庭团队还对鉴定机构的勘验过程进行了多次分析和复盘,“鉴定机构在白天和黑夜都只是进行一次测量,而一次测量取得的数据无从比较,如何判断是否是在较不利时间进行勘验测量的?”“2台制冷机组、4台冷冻水泵和4台冷却水泵测量时只开启其中1台制冷机组、1台冷冻水泵、1台冷却水泵进行测量这符合鉴定的要求吗?”“如果关掉室内空调,则测量到的数据还能反映室内的真实噪声吗?”合议庭经过多次讨论,认为司法鉴定在鉴定程序和最终的鉴定意见方面都存在较为明显的瑕疵,因而并没有将其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最终,丁宇翔作出了判令房地产公司对空调设备机房内的制冷机组、冷却水泵等设备进行降噪减振处理,安装减振基础,并判令其加装防噪隔音墙和隔音门窗等的二审判决,同时也把“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构成不以排污行为违反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必要”写入了判决书。一个多月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明确了这一规则。再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的内涵。
而本案的当事人高女士也无限感慨,“我很庆幸遇到了丁法官。”
与职责同在
庭室的主心骨与定盘星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丁宇翔,您感觉是什么?”
“灯塔!”
“定海神针!”
“主心骨!”
······
让每个人每天成长一点点
在丁宇翔的部门,干警总能放下顾虑,放手工作,有什么好的想法都能大胆尝试,不会有瞻前顾后、束手束脚的感觉。他定目标,定任务,定原则,定时限,不太干预具体工作方法。可是,一旦碰到问题,丁庭长就是大家的坚强后盾,带着大家明确堵点,研究方案,甚至直接上手处理解决。部门干警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有我在呢,你怕什么呀!”丁宇翔带着大家办案、调研,有热情、有章法。有同事评价,在丁庭身边工作,虽然很辛苦,但心里不觉得累。
“2022年6月我正式到金融法院报到,还没有来之前,丁庭长当时还是病休在家,就给我打电话,一方面详细介绍庭里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交待给我很多工作秘诀。实际上他在病假期间,一直关心庭里的工作,任何时候只要我打电话,无论处于何种状态,他都会接听电话,使得庭里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时任审一庭副庭长孙兆晖说。
对于庭室每个人,不管是法官的发展还是助理的入额,甚至书记员合同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他都放在心上。对于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问题,他比干警本人都上心。他说,作为庭长,最大的业绩就是能够培养更多人,让每个人都有所发展、有所成就。他对庭里干警的用心程度远超过对自身发展的考虑。
与丁宇翔同在一个审判庭的法官李方介绍:“丁庭常常给同事们提供机会,比如有人邀请他参与重要课题、参加学术论坛、录制电视节目,丁庭觉得哪位年轻同志适合,就推荐他参加,让每个人都有提升能力、展示自己的机会。我从2008年进入法院,见过许多好领导,丁庭长是其中最会培养人的领导之一。”
让干警吃好饭
丁宇翔一点领导架子都没有,庭室的同志们在说起丁庭时,都会不约而同地分享一个小细节:疫情期间需要加班的时候,丁宇翔担心大家因开庭等工作而误过饭点,经常自己推着车去食堂给大家取好盒饭。
后来,丁宇翔发现,即便他帮忙取餐,还是会有同事忙到吃不上热饭,于是干脆自掏腰包买了一台微波炉。为了不让大家有心理负担,丁宇翔特地把微波炉放到了其他人的大办公室。
让支部成为引领队伍的坚强堡垒
“全都是从各院抽调的干警,支部怎么建设才更有战斗力?”
面对新组建的团队和新类型的业务范围,作为支部书记,丁宇翔深知“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道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根本任务,在支部成立伊始就率先建立“融·新—传学坊”党建品牌,在共同学习研究中寻找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好招、妙招,运用系统思维探索建立“多因子导入”工作法,为支部导入精神、方向、价值、目标、动力、情感六方面“因子”,筑牢队伍信仰根基,凝聚团队精神力量,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力求塑造敢于探索、善于创新的坚强党支部。部门青年干警在接续办理一系列大案要案时的工作热情和精神风貌,一直为大家所赞叹。
时任审一庭党支部组织委员的孙兆晖自豪地说:“‘多因子导入’工作法充分激发了支部年轻干警的潜能,推动了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为做好支部党建工作,丁宇翔始终坚持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金融法治观解读》《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商事审判理念的新发展》等理论文章,积极参与“闪光的思想”宣讲团宣讲,以自身行动引领干警学思悟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生动实践。
与法律同生
大家眼中的“天生法律人”
“法律就是我的爱好。”
——丁宇翔
在同事眼中,丁宇翔是法律圈的“大神”,也是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他会审会写还会传播法治思想,不仅是司法者,还是说法者;不仅判案,还能著书立说、传道授业解惑。他仿佛是天生为法律而生。
朝斯夕斯,念兹在兹
“我认为,法官可以把自己专业的意见转换成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这是其他法律工作者都做不到的,也是法官这个职业最吸引我的地方。”对于丁宇翔来说,择业的第一标准就是兴趣。丁宇翔喜欢法律,“能把爱好作为自己的职业,我觉得很幸福。”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他也不觉得是负担。他从研究思考中寻找公平正义,也得到很多苦思冥想、豁然开朗后的快乐。
北大法学院毕业工作后,他又攻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博士研究生。研究与写作,渐渐成为丁宇翔刻进骨子里的习惯。上下班通勤的地铁,周末或节假日的家里,甚至儿子辅导班的教室外面,都成为他思辨读写的场所。“说起来很惭愧,很多家长都是在教室里陪着孩子一起学,但我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长等候区思考和琢磨自己的法律问题。”丁宇翔不好意思地说。
令人头疼的论文写作,对于丁宇翔而言是用来调剂放松的“休闲”方式。春节8天假期,丁宇翔的妻子在单位值两天班,陪着妻子值班的间隙,一个长期思考的问题“趁着闲暇”进入丁宇翔的头脑,他边查边想边写,居然落笔成文,还发表在法律界核心期刊。“有的人休息时喜欢看电影,有的人喜欢旅游,每个人的习惯不一样,我的休息方式是读法律书,研究之前审案遇到的问题,我觉得这样挺放松的。”据说,丁宇翔也试着培养过不少其他爱好,但最后发现还是最喜欢法律。
业余时间,丁宇翔独著了国内首部研究返还原物制度专著《返还原物请求权研究》与《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理论释解与裁判事务(第二版)》两本书,与人先后合著《民法典评注·合同编》等8部民商法学著作。他先后在《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评论》《法律适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各类刊物、报纸发表专业学术文章70余篇。作为执笔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国家社科基金等重大课题6项。
金融法治圈子不大,丁宇翔作为著名专家,社交圈却非常干净清爽。作为同事的立案庭庭长陈广辉介绍,“我与丁宇翔相识多年,电话素有往来,但多是工作和专业问题,从未谈及其他,也从来没有吃过一次饭,唯一一次收到他送的礼物,就是他写的书。”
唯有热爱,可抵万难
2021年11月30日,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普通的一天,对丁宇翔而言却不寻常。这一天,他拿到了体检报告单,医生告诉他,他患上了肺部恶性肿瘤,情况不是很好,需要尽快住院治疗。他问医生大概还有多长时间,医生说11到13个月吧。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丁宇翔消沉了十多天。
“最开始,我回忆了很多事,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爱人,还有我的工作。”丁宇翔说。他一度被恐惧、不安和焦虑的情绪包围,但他又说,他并不是那种会一味放任自己沉浸在痛苦中的人。很快,丁宇翔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既然已经生病了,就积极接受治疗。丁宇翔特意叮嘱妻子,不要因为他生病而对他有什么特殊待遇,他想维持正常人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氛围,哪怕是每次去医院做检查,丁宇翔都坚持自己一个人去。在丁宇翔乐观豁达态度的感染下,妻子最终也能够坦然面对他的病情了。
开始正式治疗后,医生对丁宇翔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过度劳累,同时建议丁宇翔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尽可能转移对生病这件事的焦虑,保持良好的心态。丁宇翔谨遵医嘱,还真去买了一把吉他,还买回来一些花花草草。可是,丁宇翔培养新爱好的计划并没有能够继续下去。“我是真的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不管是弹吉他还是养花,丁宇翔感觉自己无法像工作那么用心,心里总是空落落的,他忍不住惦记家里的那些法律书籍。有时候,他上网想搜索一些怎么治疗自己病症的信息,最后不自觉地,又去搜起了法律文献。
丁宇翔决定“违背医嘱”,重新拾起法律书籍,看自己真正想看的书。期间,他撰写并发表在《中国应用法学》的专业文章《证券发行交易场景下个人信息规则的适用约束与司法调适》也获得同事们纷纷转发、点赞。丁宇翔说,是这篇文章“救了他的命”,让他在最难的时候忘记了病痛,专心做一件喜欢的事。
随着身体状况的好转,丁宇翔又把注意力放到工作上,因为心里实在放不下几件棘手的案子。“这些案件转交出去,我是轻松了,可对当事人不负责,对同事也不厚道。”院领导下了死命令,要求丁宇翔放下工作,安心休息,不允许他回院办案。但是,谁也犟不过他。
“如果上天真的就给我这么点时间了,那一定要做些有意义的事,尽可能不留遗憾。”他拿出这样一张“遗愿清单”:
1.回老家陪父母一段时间;
2.陪爱人、孩子出去旅游一次;
3.审结乐视网的案子;......
2022年9月,经过9个月的治疗,丁宇翔的各项身体指标越来越好。“我感觉我又可以了!”丁宇翔说,于是,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我一开始是不同意他回去上班的。”妻子有点无奈,“但我又太了解他了,他就是一个宁可‘战死’在法庭上,也不愿意躺在病床上的人。”
“院领导也都不同意他返岗,但是宇翔非常坚持。”孙兆晖说,“领导就反复叮嘱我,如果宇翔回来,一定要‘保护好’他,千万不能过劳。”
医生也提醒他,千万要注意休息。结果刚回归,丁宇翔就给部门的干警开了一个小会:“我可不是回来养病的,而是回来工作的。不要把我当成病人,有忙不过来的地方,尽管找我!”
2023年2月4日,星期六,丁宇翔准备了许久、在治疗期间也一直牵挂的一起群体性案迎来第一次开庭。那天一大早,丁宇翔和合议庭成员李方碰了面。李方随口问丁宇翔昨晚休息得怎么样,丁宇翔摇摇头:“没睡好。”
李方想到他的身体状况,忙问道:“怎么了?是太紧张了吗?”
丁宇翔却笑了:“不,我是太激动了。做了那么多的准备工作,这个案子终于要开庭了。
勇者无畏,以心传薪
正式返岗的丁宇翔,发生了两大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丁宇翔自己说的,他觉得自己心思更纯净、心态更放松了。很多事情,亲身经历过,才会有相对真切的认知和体悟。“我算是直面过生死的。”丁宇翔说,现在面对再艰巨的工作任务,也不会紧张焦虑了。只是专注于事情本身,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解决问题。
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丁宇翔的身体状态比病假期间明显更好。“重度化疗的时候,失眠特别严重,每天也就睡两个小时。上班之后自己努力调整作息,早睡早起,近两年的睡眠质量是近十年来最好的。”他有时要工作到夜里九点、十点,院里劝不住,只得给他专门安排了个宿舍床位,让他能有条件少点奔波。但他不愿意搞特殊,自己买了简易木板床放到办公室。每次加班晚了,他当晚就会住在办公室。他说,因为自己离家比较远,住在办公室这不仅是为了工作,也是为了保证自己休息得更充分。
第二个变化,是在一中院时就曾共事的法官助理曾巧艺评价,“丁庭生病之后,把更多心思用于培养年轻人了。他之前就是无私奉献的类型,现在感觉是更加彻底的无私奉献了,心心念念全部都是别人的事。”
确实,返岗后,丁宇翔在编写裁判标准、带队调研总结、加强庭室文化建设、帮助年轻同志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投入了更大的精力。他花了更多时间与大家交流谈心,帮助大家答疑解惑。
一次聊天过程中,丁宇翔对孙兆晖以及其他几位法官动情地说:“很多我没有完成、可能未来无法再做到的事,希望还有你们、有更多人继续完成。”大家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说“想啥呢,金融法治事业需要您一直奉献呢!”
如今,46岁的丁宇翔早已打破“13个月的魔咒”。他虽两鬓斑白,略显沧桑,但目光炯炯,精神十足。
若将岁月开成花,人生何处不芳华。回溯丁宇翔法官18年的司法路,可以说,他是幸运的,他的成长搭上了共和国法治建设的快车,实现了与金融强国建设的同频共振。同时,他又是幸福的,他在自己喜欢的金融司法事业中,用信仰之光点缀起法治理想的璀璨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