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扇窗口 走进群众心头
——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干警们
2024-12-09 09:27: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吁青 丁洁 何奎
 

李翔

梁慧敏

甄锦源

  李翔在远程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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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梁慧敏的劝说下,当事人在立案大厅握手言和。

甄锦源走访当事人。

  走进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墙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标语格外醒目。

  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立案服务、多元调解……这里不仅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

  这里有59名工作人员,他们有法官,也有法官助理,他们是“调解高手”,是“贴心姐姐”,也是“正义使者”……

  倾听群众心声,维护司法公正,立案庭这扇联系群众的“窗口”,始终敞开着。

  李翔:“做群众的‘知心人’”

  “我们将持续做实指导人民调解职能,促进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从研究室回到立案庭,李翔倍感亲切。这次,他有了不一样的身份——立案庭庭长,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

  刚上任没几天,便来了个“大活”,李翔要代表立案庭为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揭牌。

  半个月前,江门中院与江门市司法局共同成立了“一站式”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旨在通过强化诉调对接、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服务大厅里,宽敞明亮的环境、井然有序的服务,让人眼前一亮。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每一名当事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调解员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该中心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让人民调解的‘柔情’有了强制执行的效力,给涉诉当事人吃了一颗‘定心丸’,不用再担心对方反悔、不履行调解协议。”李翔说。

  在立案庭当了多年法官,李翔深知调解的不易。几年前的一起案子他仍记忆犹新。

  “年假不是我们的权益吗?没休假凭什么不给补偿?”双水人民法庭调解室门口,陆陆续续过来的工人重复着自己的诉求。

  这是新会某钢管厂的系列案,涉及4家关联公司和130余名劳动者。

  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年,年假也未曾休息过,用人单位却拒绝支付相应补贴。一气之下,百余名工人联合起来,向新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一纸裁决,支持了工人们的申请——由四家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58万余元。然而,四家公司不服,向江门中院申请撤销裁决。

  这个案件交到了李翔的手上。矛盾一触即发,李翔清楚地知道,劳资纠纷是件棘手的事情,稍有不慎便可能使矛盾愈演愈烈。

  经过仔细研判,他认为直接判决难以解决问题,以调解的方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才是最优解。然而,涉案劳动者众多,同时达成和解难度较大。

  “何不先行调解一部分案件,以此为示范,引导其余劳动者同意调解?”李翔心想,让工人们看到“甜头”,兴许能吸引大多数人达成和解。

  于是,“调解为主、裁判为辅、分批处理、以裁促调”的方案应运而生。李翔所在的法官团队迅速联动当地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

  当时,工人们的态度分为三种,愿意调解派、观望派和强烈反对派。由于厂区相邻、彼此相熟,愿意调解的工人们希望能一起调解,但厂方却表示短期内难以筹集大量资金,不愿一次性调解并支付这笔款项。双方一度陷入僵局。

  李翔转变思路,采取分批调解的方式,先从仅有11人的集装箱厂着手,向厂代表释法明理,引导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并就补偿金额和支付时间与劳动者多轮协商,最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批工人与厂方的成功和解,让剩余的劳动者看到了追“薪”的希望。

  最终,已立案的93件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全部调解或撤诉完毕,其余30多件未立案的仲裁案件亦达成和解。

  “真的收到钱了!”看着手机提示信息,首批签订调解协议的王师傅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陆续到账的未休年休假工资,为这批劳动争议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后来,不少劳动者拿着锦旗到法院表达感谢,握着李翔的手说:“你真是我们的‘知心人’!”

  这句话,让李翔觉得一切都值了。“做群众的‘知心人’”,从此成了他职业生涯的坚守。

  从“法院主导”到“法院指导”,从“遇事找法院”到“遇事找法”……这些年来,社会治理体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但李翔的初心从未改变。

  在立案庭的指导下,7家基层法院都入驻了市委领导建设的“信访超市”;江门中院也建起了知识产权、涉侨纠纷、婚姻家庭等10个解纷平台,吸纳了500名调解员……目前,江门中院已对接基层调解组织199个,调解成功案件57643件。

  在李翔看来,法治的力量,更多的时候是和风细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了,社会也就和谐了。

  梁慧敏:“让诉讼服务更贴心”

  在立案庭工作多年,梁慧敏见证了法院立案模式和诉讼方式的变迁。

  还记得十年前,立案是审查制,审查合格后才予以立案。当事人到法院不能立刻立案,往往需要回去等通知,有时因材料缺漏、来回补材料,耗时几个星期也是常事。

  2015年5月,人民法院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材料,人民法院就必须予以登记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成为历史。

  与此同时,信息化建设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里,数字法院的身影随处可见:自助立案、风险评估、自助查询……机器人“小法”还可以解答难题。

  2020年,梁慧敏被任命为江门中院诉服团队负责人。这一年,因国际航班数量骤减,海外侨胞回国诉讼变得异常困难。诉服团队于是有了新的使命: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跨境诉讼服务,架起跨越时空的“连心桥”。

  起草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建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规范,聘任侨领、侨胞担任特邀调解员,整合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e诉讼”等平台推进在线调解工作、开发“异步审理”平台……耗时6个月,江门法院搭建起横跨大洋两岸的纠纷化解服务网络。

  梁慧敏记得,有一对夫妇闹离婚,男方在委内瑞拉,女方在美国。通过“云法院”系统,一网连三方,只用了30分钟便调解结案。

  4分钟跨域立案、5分钟委托授权、30分钟跨境调解结案……“互联网﹢诉讼”的不断完善,让海外当事人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舟车劳顿的烦心事,竟在天涯咫尺间解决了!

  “线上服务要发展,线下服务也不能丢。”在梁慧敏看来,信息化是把“双刃剑”,对于懂网用网的年轻人来说是好事,但对较少接触网络的老年人来说,却是难以跨越的鸿沟。

  她还清晰地记得71岁的罗阿伯拿着材料走进立案大厅时的彷徨和无措。罗阿伯承揽了一起装修工程,催讨装修款无果后想提起诉讼。但他不会用电脑,儿女又忙于工作,只能自己手写起诉状,来法院立案。

  梁慧敏承担起“大堂经理”的角色,主动上前询问,对起诉状中表述错误的词语和错别字进行修改,指导罗阿伯补充填写缺少的立案资料,而后帮其扫描材料,在自助机上完成了立案。

  如果说“指尖上”的诉讼服务跨越山海守护百姓的幸福,那么,集约化的大厅则让不善于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摆脱了“数字鸿沟”的隔阂,在信息化发展中得以享受同等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如今,江门中院已建成集多元化解、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窗口26个,实现诉讼事务“一厅通办”。

  “让诉讼服务更贴心,让当事人只跑一次。”梁慧敏说,现在,她最常听到的当事人的赞叹就是“真是太方便了”。

  甄锦源:“公正不迟到,离不开高效地执行法律”

  高质效司法是人民的期盼,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又快又好地实现。

  在一线干了几十年,甄锦源也算是老法官了。他有句座右铭: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转眼年末将至,手里的案子又多了起来。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买卖合同……每天上班一打开电脑,案件就像发纸牌一样,刷刷刷地来到他手上,有时一接就是二三十件。

  他喝了口茶,按照诉讼期限,把案子梳理一遍,简单的先办,稍微复杂的在精力充沛的时候办,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慢慢琢磨。

  甄锦源曾接手过一起网约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当时临近春节,李师傅赶往接客点时被后面的车撞了,后车的司机是郝某,由于减速不及导致追尾,交警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郝某的车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全额赔付了修车费用。

  若是寻常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修了车、赔了钱,一切也就结束了。但对李师傅来说,车虽修好了,春节假期这个载客高峰期也过完了,本可以赚的钱却打了水漂。

  “唉,还想着这段时间多拉点客,谁知成了这样!”李师傅说,自己的车是从租赁公司租的,每个月要付4500元,停运的这些天不仅没了收入,还要支付租金,实在是得不偿失。

  然而,保险公司称停运期间的收入和车辆租金是事故的间接损失,不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郝某本人也拒绝赔偿这笔损失。

  这样的纠纷在以往并不多见。这些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的发展,产生了不少更具灵活性和自主性的就业方式,也产生不少像这样的新业态纠纷。

  停运损失能否获赔?赔付金额如何认定?反复翻看法条、阅读相关案例,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多年累积的断案经验,甄锦源很快便有了答案。

  “因交通事故造成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他认为,李师傅具备营运资格,车辆亦完成营运备案手续,因被追尾产生的停运损失,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然而,停运损失属于事故的间接损失,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郝某投保的商业保险亦阐明了对事故停驶期间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在这起事故中,李师傅的停运损失应由郝某按其事故责任全额赔偿。

  “网约车的实际损失应包括交纳的租金及通过劳动能赚取的收入。”甄锦源说,李师傅从第三方租赁专门从事网约客运业务的车辆,每月需向第三方支付租金,在车辆维修期间无法使用该车营运,但仍需支付租金,故停运损失应包括营运收入、车辆租金两部分。

  由于维修期涵盖了春节假期,结合车辆受损情况、维修费发生情况,甄锦源认定车辆停运天数 为 14天,租赁费用损失为2100元。

  在甄锦源看来,李师傅虽无法提供收入证明,但损失是确实发生的,于是他对照《广东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以国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年平均收入为基准计算了李师傅的营运收入。

  最终,李师傅拿到了共6000余元的赔偿款。此时,距离他第一次走进立案庭,仅仅过去28天。

  对公平和正义,甄锦源有自己的理解。公正不迟到,离不开高效地执行法律。这与江门中院“简易程序改革”“分调裁审”等方面的改革理念不谋而合。

  快审团队硕果累累:组建以来共受理案件11418件,审结11131件。三分之一的简案法官在“快车道”上办理了过半简单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49天,较此前缩短了20天。

  “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交由快审团队快速审结,复杂疑难案件则移交其他法庭进行审理。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对事实无争议的案件直接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简化二审流程,提高审判效率。”甄锦源说。

  审判台上,他办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案子,但从不宣扬自己精彩的故事。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