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涉山水间
2024-12-09 09:15: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东山 陈明
 

  告读者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从胶片时代到数码时代,影像不仅是日常生活的记录者,更是精神世界的映射与延续。一直以来,人民法院把公平正义镌刻在每一个鲜活的案例中,一代又一代的法院人用心中的光和热呵护着人世间。每一个法院故事都值得被铭记,不仅用笔端书写,也要用镜头捕捉。

  记录时代影像,传递法治声音。即日起,本报每周一在四版开设“法治光影”专版,讲述法院人的办案故事,如勘验、审判、调解、执行等,传递人民法院的使命和担当;以法院人的视角,展现他们眼中的世界,如办案途中的一个拐角,当事人的喜怒哀乐,或是生活中的万里河山;分享一幅好的摄影作品背后的创作心得,追忆按下快门瞬间的所思所感……

  来稿图片可为单幅或组图,欢迎读者踊跃投稿。图片和文稿可发送至邮箱fyxw@rmfyb.cn,文末请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邮件标题中请注明“法治光影”。

  ——《人民法院报》编辑部

  山东省沂源县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村庄分布散落,执行路途遥远,人难找、物难查,执行难成为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为破解这一难题,沂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常年跋山涉水,积极深入一线查人找物,主动上门劝导履行,全力践行以“查控财物、劝导履行、严厉打击、慈善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四步工作法”,用温情执行与威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使每一个执行案件有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年人均外出办案达270多天,年结案300余件,全院执行结案率达到90%以上。

  12月2日,沂源县当地一名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干警送来的执行赔偿款后,激动地流下泪水。

  11月29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在一蒜苗大棚中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案件执行进展,询问家庭经营状况。

  11月27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为了迅速查找被执行人,蹚河抄近路去往执行现场。

  11月27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为稳妥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涉案当事人家中做执行和解工作。

  11月27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到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申请执行人家中回访,详细了解生产生活状况。

  10月29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向当地群众了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

  11月28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为掌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涉案财产价格,向当地群众了解柿子交易行情。

  11月28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去大山里执行案件,由于办案时间长,错过午餐时间,在野外就地用餐。

  11月29日,沂源法院执行警务团队干警在执行之余开展体能技能训练。

  11月27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为妥善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去往施工工地勘验现场。

  11月28日,沂源法院执行干警正在爬山赶往一涉案山林承包户家中,上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