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司法警务护航审执工作开展
2024-12-07 09:58: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侯凯耀
 

  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安全和秩序的维护者,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服务群众、主动服务审执,做到安全不出事、矛盾能化解、服务全覆盖,统筹好法院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高质量司法警务护航审执工作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司法警察作为法院安全和秩序的维护者,要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服务群众、主动服务审执,做到安全不出事、矛盾能化解、服务全覆盖,统筹好法院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高质量司法警务护航审执工作现代化。

  要牢牢守住安全不出事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法院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司法警察承担着维护法院安全稳定的重要使命,是确保法院工作平稳运行的重要力量。一是要关注诉讼活动安全,严厉打击扰乱诉讼秩序、危害诉讼安全的行为,确保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做到迅速反应、妥善处理。二是要关注法院场所安全,加强对法院内重点区域的监控与管理,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研判、法院内跨部门联动等工作举措,合理运用物防技防人防手段,确保法院运行平稳有序。三是要关注法官人身安全,充分履行司法警察保护法官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严防各类威胁、伤害法官事件的发生,为法官依法履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要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法院是各类矛盾纠纷的聚集地,司法警察要坚持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平和应对诉讼。在诉讼服务场所,重点关注情绪激动、行为过激人员,通过及时介入制止过激行为,倾听疏导劝解等方式,协助做好各类解释工作,主动化解群众纠纷。在审判场所,重点关注庭前、庭后当事人行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语对抗比较激烈的,可以采取告知法庭纪律、违法后果等方式,稳定当事人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协助法官化解双方矛盾。

  要主动践行服务全覆盖的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的立警之本,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原则和价值取向。一方面坚持服务群体全覆盖。无论是来到法院的普通群众,还是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群体,司法警察要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人员培训等措施,不断提升服务硬件水平和服务软实力。另一方面坚持服务环节全覆盖。群众踏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从安检、立案、调解、庭审,再到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司法警察都应全程参与,提供专业、规范、高效的安全保障和服务支持,确保司法活动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在司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