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站稳“政治高度”、校准“质效刻度”、挑战“职业强度”、彰显“司法温度”,在执行工作中创新“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分权明责、全程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执行110”机制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一次性有效执行”,执行工作从全省排名靠后跨越至第一梯队,实现“首执案件提质效、终本案件优服务、执行公开塑形象、倾情执行暖民心”的良性格局。
执行法官在案涉店铺外了解案件关联方实际经营状况。高川摄
湖滨区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开展强制执行行动。高川摄
■告别单打独斗
梦之城购物中心位于三门峡市核心商圈的核心位置,周边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是群众消费娱乐常去之处。受嘉亿置业、中宝物业公司等72起拖欠劳动报酬案的影响,其地下停车场500多个车位长期处于混乱无序管理状态,给城市形象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为加速解决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湖滨区法院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并组织召开案件专题调度会,认真分析研讨案情,周密制定执行预案。
执行行动当日,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于统一地点,在公安、消防、工商、电力等部门协助下,将停车场交付给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强制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等受邀到场见证、监督执行。
执行现场,仍有阻碍执行情况发生。“相关部门强制接收后,对停车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在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租金收益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被执行人所欠债务。”湖滨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案件承办法官刘志伟介绍,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不断阐明案件处理理由和法律依据。最终,停车场得以顺利交付。
“机制不畅等一直是制约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显著问题。本次执行充分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依法依规、用足用好强制管理手段,不但有效盘活涉案资产、化解纠纷,为关联案件执结奠定坚实基础,还为执行工作打开了新思路、提供了新路径。”湖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表示,“执行难是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和系统性的治理难题,靠法院单打独斗很难彻底解决。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上级法院指导作为重要支撑,将府院联动机制作为常用选项,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认识和力量统筹推进执行工作,才能更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诚信社会体系。”
■“执行110”显神威
“是湖滨区法院‘执行110’吗?我发现刘某了,雨下得这么大,你们能来吗?”电话响起,干警获知被执行人在某网吧上网的线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其拘传到位。次日被执行人履行完还款义务,案结事了。
某日凌晨1时,值守干警接到洛阳铁路派出所来电,称一被布控的被执行人将在三门峡车站下车。干警放下电话即刻赶赴车站,控制住被执行人。经过多方筹措,被执行人现场将全部案款打入法院账户,案件执行完毕。
“你们不是爱冻结吗?我不耍微信了,我耍现金,随你们的便吧!”被执行人张某不但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还在网络平台发视频挑战司法权威。2024年8月1日清晨5时,执行干警接到临控反馈信息,迅速出击,夜行百里,成功将张某控制。面对强大的威慑力,张某当场履行完毕,同时写下保证书,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进行忏悔。
湖滨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潇介绍说:“我们创新使用‘执行110’工作法,由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组成快速反应队伍,实施警务化管理,全年无休轮班值守,把‘执行110’举报热线与悬赏举报、公安临控反馈等有机衔接,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即动、昼夜通勤、远近必到,加大对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法律讲透、压力给够,督促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主动履行。”
据了解,2024年截至目前,“执行110”已累计出警291次,查控被执行人(含司法拘留)167人,扣车18辆,直接促成案件执行完毕、和解134件,执行到位金额701万元。
湖滨区法院变“事事找惯例”为“大胆创先例”,不仅在“执行110”上狠下功夫,还在终本案件管理上创新举措,大力推行“一次性有效执行”,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快慢分道,切实推动执行质量、效率和效果取得新突破。
“首执案件终本后移交我们团队,原承办人不再负责,一方面减轻首执团队办案压力,实现案件快进快出;另一方面打消当事人‘案件终本没人管’的顾虑,办案效率更高,查控更加及时。‘终本出清’专项行动以来,我们已核查出清终本及终结案件1200余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湖滨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文馨谈起工作时信心满满。
■回应群众期盼
“感谢法官的帮忙,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的血汗钱终于都结清了!”一名工人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12名工人于2018年跟着郝某从事劳务工作,但工程完工后,工人们一直没有拿到劳动报酬,几年下来成了大家的愁心事、烦心事,无奈之下于2024年3月诉至法院。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郝某应偿还工人们工资。但期限届满后,郝某又未履行义务,工人们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对被执行人郝某财产进行全面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困局。
执行法官办理其他案件时,意外发现被执行人郝某在某单位有未付工程款,且工程款足以支付其所欠的12名工人工资。执行法官立即调转思路方向,向该单位送达执行裁定书,对该笔工程款采取冻结措施。
案涉单位因财务制度规定,对强制执行有抵触情绪,但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多次联系案涉单位要求尽快履行执行款。2024年9月27日,工人们终于拿到了足额工资款,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工作做得好不好,办案质效高不高,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湖滨区法院通过开辟小标的额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工伤、赡养费等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湖滨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赵云霞如是说。
强制腾房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题,给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潘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查封房产涉及案外人张某,且张某母亲已70岁高龄,案件进展缓慢,处理难度极大。
2024年8月21日,繁案团队队长、案件承办人王宁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向案外人张某耐心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张某的态度从对抗躲避变为理解支持,案涉房屋得以交付。
案件执行完毕后,王宁在现场感慨道:“执行工作因具有强制性而使人畏惧其力度,又因其善意性、文明性凸显出了人文关怀。从‘强制腾退’到‘主动搬离’,展现出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方法,诠释出了执行工作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已成为彰显司法温度的重要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