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 印萍
1995年,我从青岛海洋大学硕士毕业后到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工作,工作后参与的第一个项目是山东省蓬莱市海岸侵蚀调查和监测,论证登州浅滩海砂开采的环境影响,这是由青岛海事法院审理的我国海砂开采环境损害赔偿第一案的重要技术工作内容。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海事审判工作,自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海事审判工作与我国沿海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同步发展,四十年来,持续稳步推进海事审判理念现代化、审判机制现代化、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管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球海洋命运共同体理论和重要指示精神的指导下,积极推动海洋法治同盟建设,创新涉海司法执法协作机制,汇聚司法、行政、社会各方力量,以机制促审判,以协作助实效,在推动平安海洋建设、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
作为海洋环境领域的科技工作者,我重点关注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保护工作。全国海事审判三级法院积极探索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实践路径,不断加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创新海洋环境保护审判机制,搭建海洋环境保护协作平台,为促进海洋强国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近年来开展的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审判工作,选调了既精通法律又熟悉海洋环境专业知识的法官到海洋环境司法审判一线,建立海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智库,推行“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执行机制,创新探索海洋替代性修复方式的运用机制,多维度发挥海洋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高度重视科技助力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青岛海事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2021年在各方面的支持下,我所在的团队建立了山东省海洋资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为青岛海事法院开展的海事审判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法院也为我们的科技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培训,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为我们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更好地服务海洋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今后,我们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与青岛海事法院等司法机关加强合作协作,为海洋强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