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企业发展,是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日,一起涉及浙江台州某机械配件厂与卢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花桥法庭朱庭长的积极调解下,得到了妥善化解,最终以无文书结案的方式画上圆满句号。
原告台州某机械配件厂与被告卢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花桥法庭朱庭长高度重视。深知营商环境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朱庭长并没有急于走常规的文书裁判流程,而是考虑到该企业远在七百多公里的外地,来往交通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朱庭长选择通过反复电话沟通的方式,搭建起双方解决问题的桥梁。
调解中,朱庭长结合双方争议焦点,利用微信、电话等通讯工具,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一方面从法理出发,向被告讲明利害关系,释明逾期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劝导其积极还款。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向原告公司说明被告的实际情况和积极配合的态度,希望原告公司能够理解被告的艰难处境。
最后,通过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双方就剩余未支付货款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卢某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不仅及时维护了原告某机械配件厂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避免了繁琐的文书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最终,这起双方当事人相距七百多公里的涉企纠纷,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得到成功化解,不仅让身处异地的当事人免受奔波之苦,减轻了诉累,又高效率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武穴法院花桥法庭此次通过灵活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这种以沟通促和解、以效率保权益的做法,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武穴法院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鼓励企业通过达成更符合当事人司法预期的调解方案,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来,武穴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