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寸土不相让 调解让出“三尺巷”
2024-10-24 14:05: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先迪 张騑
 

  近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禾市法庭联合辖区禾市派出所、桥丰村民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相邻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主动各让“三尺”,传出现代版“三尺巷”佳话。

  原告乐某甲起诉称,其经公开竞标购买了村里一口荒废水塘,被告乐某乙未经协商,非法占用该水塘数十平方米达数年之久,且拒不腾让,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乐某乙立即停止占用该土地。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且涉及土地,因此决定巡回开庭审理,同时,借助前置式跨界调解机制,邀请当地村委会、派出所派员共同参与纠纷调处。

  经实地勘查,承办法官全面了解了纠纷来龙去脉。原告与被告系同村同姓村民,且关系一直不错。双方所在村小组有一口荒废水塘位于被告住宅旁,被告曾将该水塘一角约50平方米填平并种植果树数棵。后村小组填平荒塘后,以公开竞标方式向村民有偿转让该水塘土地使用权,原告中标经审批并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一栋。

  因被告占用的该部分土地属于该水塘范围且紧邻原告房屋,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腾让,但被告认为,村小组转让该水塘未经被告及全体村民同意,应属无效,故不同意腾让,由此引发纠纷。

  考虑到双方系左右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矛盾宜解不宜结,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并与村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分别从法律规定、乡风民俗、邻里关系等方面,对双方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三尺巷”典故为例,引导双方从“和为贵”“远亲不如近亲”的高度考虑问题,合理照顾对方现实利益,互谅互让解决争议。

  双方当事人均赞同该提议,经协商主动表示各退让0.75米,在争议地界留出宽1.5米巷道为公共使用。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并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该争执圆满划上句号。

  近年来,泰和法院禾市法庭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既要“案结”,更要“事了”,借助前置式跨界调解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开庭审理,充分释法析理,注重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争端,彻底化解矛盾、消除隔阂。下一步,禾市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进一步做实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