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案件标的额达200万元的涉企案件,切实破解了企业的矛盾僵局,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吉安某建材公司委托江西某爆破公司对峡江县沙坊某石壁矿进行爆破施工。2023年4月12日,双方签订《工程爆破施工劳务合同》,对爆破条件、付款时间,违约情况都进行了约定。
合同履行期间,爆破公司多次停工停产,严重影响建材公司正常生产,至2024年5月30日,爆破公司已完全停止爆破施工,后建材公司向爆破公司发出催告书,爆破公司仍然拒绝爆破,建材公司于2024年6月8日临时聘请他人进行作业,每吨增加成本2元,5月30日至6月20日减少产量89521.88吨,造成建材公司重大损失达137万余元。至今,建材公司购买的部分炸药还在爆破公司仓库里,未予爆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材公司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总结争议焦点,并说明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和实际可能发生相关后果。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经营现状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向双方阐明相关法律法规,从有利于涉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从法理和情理上,劝解双方考虑实际情况互谅互让,加强合作共谋发展。
经承办法官多轮调解,最终吉安某建材公司同意放弃违约金137万元的诉讼请求,江西某爆破公司承诺继续履行后续的合同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涉企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应尽可能从当下和长远的角度出发,防止矛盾久拖不决,影响企业发展,及时用法治手段进行维权,尽量以互谅互让为原则消解对立情绪,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化解积聚矛盾。
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风向标”,峡江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推动涉企纠纷高效、妥善、实质化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