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情法结合调解促军婚和谐
2024-10-24 14:02: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丽梅 王彩容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现役军人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倾注心力耐心倾听、温情调解,通过“情与法”结合,缓解了当事人的家庭矛盾,挽救了濒临破碎的家庭。

  邓某的丈夫吴某系现役军人,二人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20年9月8日登记结婚。2021年7月生育一女,2024年6月生育一子。因吴某系现役军人,经常不在家,平时邓某都是带着孩子与吴某父母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期间,由于生活习惯及性格上的差异,邓某与吴某的母亲经常因琐事发生口角。儿子出生后不久,双方又因琐事发生争吵,邓某向吴某倾诉,双方不欢而散,邓某一气之下产生了离婚的念头,遂于2024年8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鉴于吴某身份特殊,宁化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优先对案件进行办理。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吴某。吴某接到法院电话后表示其不同意离婚,认为其与邓某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且两个孩子还小,希望法院能够帮忙做工作调解和好。因吴某在外地服役,一时无法赶回来,承办法官便先与吴某的母亲取得联系,并上门了解情况。通过与吴某、吴某母亲、邓某的沟通,承办法官发现,导致这段婚姻出现问题的主要矛盾点实际上是婆媳矛盾。

  发现矛盾点后,承办法官采用“上门调解”“电话调解”“面对面+背对背”调解等方式,从婚姻感情、家庭生活、父母责任、军婚特殊性等方面,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邓某意识到作为军人家属的无尚荣光,让吴某认识到妻子在家带孩子的不容易,同时,引导吴某母亲换位思考,以家庭和谐,子女安乐为重。

  经过法院耐心的释法说理,双方心结得以打开,邓某与吴某自愿调解和好,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随后,承办法官又劝说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学会相互体谅,互相扶持,互相理解,加强沟通。

  近年来,宁化法院始终坚持“涉军案件无小事”的理念,坚持“三优先”原则,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促进涉军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为军人军属解除后顾之忧,让军人和军属在高效、便捷、贴心的诉讼服务中,感受到司法温度,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