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支书焕发新“枫”彩 矛盾纠纷“都老”来调
2024-10-23 08:59: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覃惠荣
 

  “不用开庭打官司原告就把钱款返还给我了,感谢渠黎法庭的法官和‘都老’调解员从中调和劝解,让我这么快就拿回了钱……”10月22日,一起不当得利纠纷落下帷幕,原告阿莲在电话中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法庭致谢。

  阿莲与阿萍是同村小学同学,双方曾有过良好的交往关系,2024年5月,阿莲出于信任,将三万元整转至阿萍名下银行账户,委托阿萍代为保管,并明确表示日后需要时阿萍应予以返还,阿萍同意了。

  然而,阿莲近日急需用钱要取回这笔款项时,才发现阿萍未经阿莲允许擅自使用了这笔钱,并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阿莲非常愤怒。经过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将阿萍诉至法院。

  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受理该起纠纷后,韦法官随即查阅案件材料并与当事人联系,得知阿莲长期在广东打工且工作繁忙,到庭参加诉讼的成本很高,但又很着急需要用这笔钱,希望法官能够帮其尽快解决这件烦心事,如果阿萍愿意还钱的话可以好好协商;阿萍则向法官表示,这笔钱已经被她花光了,目前经济比较困难,暂时无法还款。

  韦法官发现阿萍住在渠黎镇渠莳村,正好与常驻渠黎法庭的特邀调解员“都老”何以代是同村,且“都老”调解员曾是渠莳村的村支书,对村里的情况相当熟悉,遂将该纠纷委托给“都老”何以代进行调解。

  “都老”何叔第一时间联系了阿萍,原来阿萍是广东人,与阿莲是同乡好友,此前阿萍还向阿莲借过钱周转,感情不错,阿萍嫁到渠莳村后与丈夫一起在村里开小卖部,以此维持生计,收入不高,所以暂时拿不出钱来还给阿莲。

  “都老”何叔决定到村里看看,尝试从阿萍的亲属寻找突破点。

  渠莳村大榕树下的小卖部里,何叔看到了阿萍和其丈夫阿成,并用方言和阿成进行沟通:“你好,我是渠黎法庭的‘都老’调解员何以代,你父亲是班某吧?我以前还跟他一起吃过饭呢。”

  听到“都老”是父亲的故交,阿成的态度瞬间就没那么抗拒了,得知阿萍把帮朋友保管的钱款花光后被告到法院,是又气又急,但眼下小卖部的生意不好,夫妻二人的存款不足以还清款项,表示需要宽限些时日筹钱。

  “都老”何叔对阿萍和阿成说道:“你们开小卖部应该更明白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于情于理此事确实是阿萍做得不对,而且你们应该也不愿意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出现,要是被乡亲们知道以后的生意可能更不好做了……” “阿莲远在广东,过来开庭也是诸多不便,如果开庭之前能付部分款项,我们再去做阿莲的工作,让她再给你们一些时间……”在“都老”何叔的耐心劝说下,阿莲和阿成表示会想办法筹钱把钱款还上。

  几天后,阿萍主动到法庭找到法官和“都老”何叔,并出示转账记录:“法官,我已经把三万块钱全部都转给阿莲了,您看看能不能跟阿莲商量一下,把案子撤了?”

  见状,法官现场打电话给阿莲,阿莲表示已经收到钱款,非常感谢法官这么高效的解决了她的烦心事,并愿意撤诉。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阿莲和阿萍对渠黎法庭处理纠纷的方式和工作效率连连称赞。

  “都老”何以代表示:“作为老党员和老村干,在退休后能继续在法庭发光发热,我感到十分荣幸,我要发挥‘地熟、人熟、话熟’的优势,在矛盾纠纷中‘软化’对立情绪,‘巧解’百姓难题,为美丽乡村和民族团结增光添彩。”

  为持续用好“都老”调解员这张“王牌”,渠黎法庭着力提升“都老”调解员的能力素质,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方面加强“都老”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普及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常用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更加游刃有余。

  另一方面建立“都老”调解员工作室,将“都老”纳入到现有的调解体系中来,让他们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加强“都老”调解员与其他社会力量的协作,形成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效果,真正实现让身边人解决身边事。

  近三年来,“都老”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441件,调解成功290件,调解成功率60%以上。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