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建设起纠纷 联动调解修复乡里情
2024-10-21 10:32: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农理淞
 

  因为自建房建设,导致小钱与老钱这对和睦融洽的同宗亲戚意见不合继而引发纷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禄新人民法庭依托“法院+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镇政府、村委成功调解这起相邻纠纷案件。

  2023年5月,小钱向镇政府申请在其祖辈推掉的一处泥房旧址新建房子,镇政府审查后批准了,并向其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

  小钱在动工建造新房时,被告老钱认为,小钱做地基时侵占了其菜地,遂即提出异议并阻挠小钱继续施工。小钱则认为,自己建设新房面积范围已得到相关部门法定程序批准颁证,并且老钱在公示期内也未提出异议,老钱阻挠施工明显存在过错。双方协商不下后,小钱向镇政府申请调解,多次调解无果后,小钱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案情后,多次前往现场,试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发现两人矛盾已经激化,且都在气头上,都不愿让步。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升级,承办法官在立案后先与镇政府取得联系,与镇政府、村两委干部一同分析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的原因,并探讨合适的调解方案。

  随后,组成调解团队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镇政府、村两委干部到老钱家中,从土地权属方面给老钱及其亲属进行释法析理,法官则与小钱再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法官与镇政府、村两委干部一同前往现场,在老钱、小钱及周边群众的见证下,寻着土地边界,仔细丈量涉案土地。

  “我也不想破坏邻里关系,如果他要在这里盖房子,必须留出一条公共道路,满足我的出行需求。”老钱向法官说明自己的诉求。

  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引导双方从邻里和谐、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讲情理、释法理,促使双方对于自建房建设等相邻权关系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耐心说服双方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好,我同意这个调解方案。”

  “我也同意。”

  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在镇政府和村委的见证下,老钱和小钱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团队当场绘制图纸,划清边界四至,明确建房面积范围,并预留公共道路。

  至此,原被告双方的矛盾被成功化解,两家亲戚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