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2024-10-10 15:41: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雅曼
 

  “本来想到这么热的天还要出门办事很心烦,没想到下个楼的功夫就把事情解决了,太方便了!”

  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圆满画上句号,当事人李先生对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的解纷服务连连称赞。

  提速,源于“共享法庭”建设

  今年4月起,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委政法委统筹部署下,江岸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共享法庭建设工作,依托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街道设置共享法庭,配备1名联系法官和1名庭务主任,联系法官负责指导调解、诉讼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庭务主任负责共享法庭日常管理、维护和服务,组织多元解纷,协助办理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事务。

  这项工作从何而起?源自对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通过共享法庭,充分发挥街道综治中心在化解属地纠纷中的主导作用,法院为街道提供法律指导,让纠纷在群众“家门口”“一站式”化解。

  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为这项新举措写下了生动注脚。

  李先生和王女士2018年协议离婚,约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其中一套房产归李先生单独所有。2024年,因需办理房屋过户,李先生再次联系王女士,本以为离婚后是“各自安好”,但6年后再见面,两人还是吵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区法院西马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女士配合完成过户登记。

  “两人都住在台北街道,步行几分钟就能到街道的共享法庭,解决纠纷不用来回奔波。”承办法官刘翔介绍。

  随即,刘翔将该案委派至共享法庭处理,调解员当天与两人取得联系,在刘翔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

  少了“对簿公堂”的紧张与尴尬,多了“家门口解纷”的便捷与放松,两人很快“降了火气”,坐下来沟通,初步确定了调解方案。

  随后,刘翔“云端”审核调解方案,确认符合法律规定,“在线”指导调解员组织两人在共享法庭内签署调解协议。该案从立案到调解仅用时5天。

  “不增编、不建房”,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将多元解纷、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法治培训等服务,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共享法庭成了架构在数字空间、服务在群众身边的基层社会治理新阵地。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