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营商 法护孝感
2024-09-30 10:00: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洁 郭嘉华
 

  长江以北,汉水之东,因董永故事而名扬四海的“孝感”,更在新时代的浪潮中,以其持续攀升的经济态势,闪耀在华中大地,成为湖北省武汉都市圈节点重要力量。

  经济的迅猛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坚实保障,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正以司法护航的姿态,为孝感经济的扬帆远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精准施策,司法护航解企困

  “根据你方填写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自评表》, 我们现向您告知申请财产保全的相关流程和要求,我们建议你方对该三起案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便案件的后续审理和执行。”2024年8月19日,大悟法院立案庭干警接收湖北某工程公司的立案申请后,根据该公司的自评结果向工作人员建议道。

  在这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原告湖北某工程公司在立案时填写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自评表》,对其中8项自评勾选“红色”,2项自评勾选“黄色”,综合评价为“红色”,并写下留言“企业经营困难,急需案涉工程款流动资金维持企业运转”。

  原来,三家被告公司从湖北某工程公司处租赁钢管、扣件、脚手架等建筑材料,合同到期后,三家公司合计欠付108万余元,已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原告公司根据大悟法院立案庭干警的告知,当即向大悟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大悟法院依法裁定准许。

  采取保全措施后,大悟法院为该三起案件指派了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三家被告公司均与原告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

  根据调解结果,大悟法院认定湖北某工程公司的资金得到有效缓解,企业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综合评估该企业的案件经济影响由“红”转“蓝”。

  由立案阶段的醒目“红”到案结事了的温馨“蓝”,“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实现了法院与企业的“双向”奔赴。

  2024年6月,孝感中院出台《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从“法院单向评估模式”转变为“法院、企业双向评估”,将司法行为对企业的影响由重到轻分为红、黄、蓝三个等级。涉诉企业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均可以进行风险自评,案件承办人将结合企业自评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定级,并根据对应级别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帮助企业化解危机、渡过难关。

  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孝感法院积极探寻“最优解”,打出了这样一套组合拳: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系列文件,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简案快办机制,全面推行“胜诉即退费”……打通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联动解纷,高效响应稳企心

  2024年3月6日,孝感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收到了这样一条诉求:万商公司反映其一起二审案件所面临的群体性诉讼风险情况,请求工商联联系法院对其二审案件进行调解。

  万商公司是应城市机电城项目的运营公司,与租户陈某因租赁合同的解除与损失赔偿发生纠纷,一审法院综合案情依法判决由万商公司向租户陈某赔付损失。判决还未生效,机电城其他的租户听闻此事,便纷纷效仿陈某起诉万商公司,引发了系列纠纷。万商公司便求助于平台,希望法院从保护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工商联审核诉求后,很快将该情况反映给孝感中院,孝感中院承办法院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考虑到事情发生在疫情期间,双方虽各有损失,但对实际损失的界定确实模糊,再加上诉讼成本高、周期长,不利于双方各自的经营活动。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天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这起与非公企业投诉平台的联动,从诉求的交办到反馈结果,仅用了3个工作日。事后,万商公司在线上平台对法院快速响应解决诉求给出五星好评,并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

  “我们公司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也当场付清款项。其他租户看到我们调解成功,也都达成和解,及时避免了更大的群体性商租矛盾和经营风险,我要为工商联和法院的速度点赞!”万商公司负责人李某由衷地向法官感谢道。

  2024年4月,在全国工商联举办的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观摩交流会上,该案例被孝感中院作为“法院+工商联”联络机制的典型案例,向参会人员予以介绍。

  近年来,孝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化“法院+工商联”“法院+工会”“法院+保险”等“1+N”协作机制,促进涉企纠纷源头治理和非诉化解,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信用修复,重塑商誉促发展

  “非常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取消了我公司的黑名单,有了《信用修复证明书》,别的公司又愿意与我们合作了。这年头,讲信用真的太重要了!”2024年6月15日,被执行人北京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在收到证明书后,激动地向孝南法院工作人员感谢道。

  该案系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北京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北京某建筑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徐某赔偿13余万元,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无存款,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案件是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孝南法院执行干警快速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其中就包括将被执行人北京某建筑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久后,执行干警便接到北京某建筑公司打来的电话。

  “法官,我公司现在就支付赔偿款,能不能将我公司的失信解除啊?现在公司因进入了黑名单,别的公司不愿意与我公司合作,担心我公司信用不好……”

  在被执行人将13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孝南法院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信用修复,并向该公司电子送达了《信用修复证明书》,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为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孝感法院综合运用活封活扣、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既让执行“有温度”,又为企业“立信用”,还给营商环境“增亮色”。今年以来,孝感法院为930家企业解除失信“紧箍咒”,及时恢复企业市场信誉。

  但案件办理不止于此,更应消患于未萌之时。孝感法院以“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把脉开方”。近年来,孝感法院以法官联系企业机制为契机,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00余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孝感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强化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持续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