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诉前追回140余万 法庭诉前高效解纷
2024-09-27 14:45: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玉玺 刘宇
 

  优化营商环境,法院行远自迩,笃行不怠。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大峡谷法庭兼顾公平与效率,灵活运用“诉前调解”这一高效便捷机制,化解一起合同纠纷,依法保护企业权益,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第三方欠款未到账惹纠纷”

  2020年5月,原告恩施市某建筑公司与被告襄阳市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发包的750万景区建设项目。该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后,被告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140万却迟迟未到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标的虽大,但被告已履行完毕大部分付款义务,通过诉前调解途径能最大限度缩短诉讼周期,减轻双方企业诉累。

  9月21日,法官叶丹与原被告双方了解沟通,仔细梳理涉案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合同关系,寻求突破口。经详细了解,被告之所以无法按时偿还欠款,主要受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影响。

  “第三人未支付不是拖欠账款的理由,这样做相当于将债务风险转嫁出去了,这对依约履行义务的一方来说,明显有失公允……”一番交流下来,被告大吐口水,叶丹耐心向其解释法律中“合同相对性”原则。

  “助力企业追回百万工程款”

  为实现三方“共赢”局面,9月22日,叶丹组织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到庭诉前调解,向三方释明若按照传统做法,直接开庭判决可能带来不良影响。就原告而言,虽能赢得判决,但因被告没有一次性偿清能力,后期只能在判决生效后走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届时不仅时间漫长,而且债权能否如期实现仍存有变数,不利于企业长久发展;就被告而言,140万元债务一次性砸身上,对现阶段无疑是当头一棒。在判决后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失信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连自救的途径也会被堵塞。

  几经沟通后,最终三方达成债务转让协议:被告将手中即将到期的103万元债权作为质押物,转让给原告。同时,对剩余37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并出具了诉前调书。

  今年以来,大峡谷法庭累计处理涉企纠纷43件,诉前消化8件,调撤率71.89%,涉案金额近800万元。该法庭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抓手,高标准、全方位、全过程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融入审判管理,使司法服务更加精准、更加精细、更具实效,以高质量司法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