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张港法庭坐落于“花椰菜之乡”张港镇,案辖四个乡镇,辖区面积约367平方公里,人口约22.54万,辖区人口基数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诉讼案件多元化。近年来,张港法庭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主动融入基层,诉源治理、非诉解纷、能动司法、普法宣传等工作多措并举,2024年以来,实现了收案数同期下降18.5%,调解率为39.81%,一审裁判被改判率和发回重审均为0,案件质效大幅提升。
加强府院联动,多元共治有帮手
“感谢法院帮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闹心事……”拿到民事调解书的吴某说道。
2014年7月,张港法庭辖区某村委会与该村村民吴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吴某依约支付土地流转金,取得该村4.5亩土地经营权。2019年12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协议终止流转合同,确定由吴某向村委会退还土地,扣除吴某五年使用费后,由村委会退还吴某土地流转金17.5万元。后经吴某多次催要,村委会均以无款等理由未支付。2024年,吴某诉至天门法院。
案件受理后,张港法庭负责人范蕾蕾分别与吴某、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在对该案进行研判后,立即向当地党委反馈了该纠纷情况,讨论村级债务的化解方案,就该欠款的款项、村委会账目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协调统一各方的意见。最终,在镇党委的支持下,经过法庭和镇政府的共同努力,吴某与该村委会到庭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当地党委主要领导对该案的办理给予高度评价:“法庭与党委政府积极沟通,携手推进矛盾纠纷和平化解,让我们看到了法庭在基层治理体系中体现出来的重要作用,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与法庭的联络合作,实质化解群众纠纷,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张港法庭切实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紧密联系,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向地方党委主动汇报案件,积极建言献策,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同时,借助基层人民政府、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切实融入基层多元共治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近年来,张港法庭向辖区地方党委主动汇报案件17次,建言献策8条,参与信访矛盾化解11件。
延伸司法触角,诉源治理有阵地
“月底我就把欠结的劳务费支付给大伙。”
周某等人受李某雇佣提供劳务,李某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拖欠周某等人劳务费未付。周某等人找到李某索要费用,李某出具了欠条,承诺了还款期限。但到期后周某等人仍未收到欠款,大伙便来到汪场镇综治中心法律咨询窗口寻求帮助,准备将李某告上法庭。
张港法庭驻点值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李某核实案情,并依托法官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积极沟通,工作人员就双方存疑问题及争议事项进行释法明理,李某承认欠款的事实并表示目前无法一次性给付完毕。为调解双方矛盾纠纷,法庭为双方制定了两种还款计划供参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承诺将尽快筹款后支付欠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张港法庭自在汪场镇设立法官工作室以来,通过定期值班坐岗,与村干部、网格员保持常态化联络沟通,咨询窗口常开放,在诉讼服务、法治宣传以及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等工作中,为群众提供了指引,方便人民群众随时可见、随时联络、随时咨询,通过延伸司法服务,有效衔接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法庭在接到案子时,当事人大多已经有明确诉求,但前来法官工作室咨询的群众还是很多,他们对于自身诉求和解决方式还不明确,这就需要我们帮他们理清思路、提供指引。”张港法庭负责人范蕾蕾介绍道。
关注特殊群体,护“未”成长有实招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因你们父母二人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发生改变,如果你怠于履行抚养义务或监护、教育职责,不仅阻碍小晨的健康成长,还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5月,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范蕾蕾法官通过综合小孩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抚养情况等因素,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在庭审后,范蕾蕾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敦促双方履行抚养义务,切实保障小孩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针对辖区案件特点,张港法庭重点打造涉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的示范案例解纷机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帮助特殊群体及时维权,确保困难群体受到有效保护。
特别是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紧跟时间节点,依托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通过现场普法、以案说法,强化群众及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在辖区镇综治中心、村委会、学校等地开展普法活动40余次。
人民法庭根植于人民沃土,服务在基层一线。张港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基层大治理格局,延伸司法服务,深耕诉源治理,为推动天门法院人民法庭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继续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