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来法院解决纠纷,最期盼的就是一案一次程序解决,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兑付。怎样促进义务主体主动履行,提高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一直是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着力点。
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市中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裁判主动履行率,做好执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就主动敦促全流程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全流程各环节功能,有效解决执行难的堵点,合力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着力推进执行源头防控,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及。
“诉中调解+履行跟踪”:民三庭积极促成在诉讼程序中自动履行
民三庭注重在调解中充分考虑后续可能出现的执行问题,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并做好调解案件跟踪,减少执行新案。在一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中,主办法官经过多轮多次调解,最终达成“5月7日前一次性给付11万元,如未按期履行,则执行一审判决184000元”的调解方案。
调解书生效后,义务人主动于2024年4月13日一次性给付到位,通过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热情耐心调、设身处地调、想方设法调、倾尽全力调……据跟踪,调解最多的民三庭法官,其调解的60余件案件,在临近给付期限内,因及时提示义务人,其中90%的案件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自动履行,未产生后续执行案件。
“案后释法+风险告知”:环保庭积极促成释法述理自动履行
切实解决当事人在案件履行方面的顾虑,打通权利实现的“最后一公里”,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探索完善督促履行机制的有益探索。环保庭以此为抓手,将解决生效裁判履行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打造“合议庭分工负责”工作法。
近期该处调处了这样一个案子,“一审法院已经确定了我的损失,他们还要上诉,这就是为了拖延,老百姓承包点地不容易,我坚决不和他们直接对话。”一起因农药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被上诉人承包了大片的土地种植,因购买了上诉人生产的农药,使用后产生了大面积死苗的现象,损失惨重;上诉人企业也一直在研判农药问题,且对于损失程度存有争议,双方对立情绪强烈,直接判决并不能有效化解纠纷。
经过梳理案情,环保庭决定采取合议庭分工的方式,分别进行一对一的沟通,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论事实讲法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解,法官就相关法律及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释明。在案结的三日后,上诉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款项直接转入被上诉人账户,双方原本剑拔弩张的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事了。
“执前敦促+执行威慑”:部门联动积极促成执行立案前自动履行
立案庭靠前处置,在接到执行申请后,联合执行局,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对接当事人执前调查及敦促,向义务人先行催告,对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免收执行费用。同时涉及相关业务部门,需要同时发力的,联合作战。
近期,某起行政案件在立案庭、执行局、行政庭的共同推进下,由立案庭审查执行申请要件、行政庭就行政法律关系释明、执行局就义务履行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圆满和解,避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某企业欠工程款近千万元,因流动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偿还千万债务,请求申请人能够给些履行时间分期履行。执行实施庭向申请人讲明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有还款意愿但无能力一次性履行。申请人没有同意,要求法官组织到被执行人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在被执行人企业现场,看到企业正常经营后,申请人表示:“看到被执行人企业井然有序的经营我也很高兴……”最终,双方达成执前和解分期履行。
今年以来,市中院执行案前主动履行义务的已达50余起,因实质化解主动撤回异议申请的上百起。
“红名单”+“黑名单”双管齐下:推进全社会诚实守信氛围的营造
市中院执行局强化自动履行宣传引导,开启企业“信用加油站”,建立自动履行“红名单”制度,对主动履行义务有需求的被执行人出具主动履行证明。同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加大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集中向公安移交一批拒执犯罪线索,并及时向社会推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以强大的法律威慑助推主动履行。
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因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作出限制高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法人曾某,通过使用护照网上寻找“黄牛”,绕开限高措施购买机票乘坐飞机。执行干警通知曾某到法院,当面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决定予以罚款1万元。曾某诚恳认错,主动交纳罚款,出具“悔过书”,受到教育。
“执破融合+终本清仓”:民二庭、执行局畅通执转破衔接,强化案件源头治理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就“终本库”中符合移送破产审查条件的案件,全面梳理,集中研判,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
在民二庭的统筹指导下,各法院加大“执转破”案件的受理,清理了一批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被执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案件,让部分“僵尸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退出执行程序,激活市场主体,为更好保障各方权益带来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