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人民法庭携手村委会联动化纠纷
2024-10-08 09:43: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牛博龙
 

  9月28日,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法官刘可心携手村委会,联动化解一起买卖纠纷。

  2024年4月4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果窖买卖协议,被告将坐落于六道河镇某村的果窖(含果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原告,价款 3500 元。协议约定被告保证果窖没有权属纠纷,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然而,现协议却无法履行,原告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兴隆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身处外地,送达一度面临困难。此时,村书记挺身而出,积极协助法院进行送达,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刘可心通过冀法互联网庭审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纪东侠也积极参与到诉中调解工作中。纪东侠凭借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对当事人的了解,从情理角度与法官紧密配合,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找准矛盾焦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同时,借助与村委会的联调沟通机制,最终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

  在今后的工作中,兴隆人民法庭将继续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调沟通,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调解效率,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