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建设问题一直是破坏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因素,平时和睦融洽的邻里很容易因此意见不合而引发纷争,甚至导致不可调和的矛盾。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严田人民法庭依托“1+1+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属地派出所、镇政府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一年有余的相邻权纠纷,让珍贵的邻里情得以回归。
彭某与宋某比邻而居,彭某的自建房房顶瓦片为前后倒水,宋某自建房房顶瓦片为四面倒水,起初两家并未因屋檐盖瓦、排水等问题出现纠纷,关系相对融洽。然而2023年年初,宋某发现,彭某在翻建自建房时,将屋檐瓦片盖到自家房子上来且屋檐瓦片飘出太多,认为彭某的屋檐瓦片存在掉落的风险,于是在自家房顶安装了竹片。
而彭某则认为,宋某的自建房是四面倒水,安装竹片后会将屋檐水接引到自家房屋墙体,导致墙体长期被冲刷,两方因此意见不合引发纠纷。虽然双方在严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岩头村村委会的调解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但是对房屋屋檐收回宽度、竹片拆除及排水管道安装等事项的履行,一直存在争议,反复就该问题进行争吵,矛盾进一步升级,彭某对此十分不满,遂起诉至法院。
严田法庭承办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认为不能一判了之,应通过实地勘查了解情况,多元联动实质性化解纠纷。为了维系两家和谐的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多次以面访、电话等形式,向双方讲情理、释法理,促使双方对于自建房建设等相邻权关系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为后续化解矛盾打好了前哨战。
第一次开庭后,严田法庭联合严田派出所、严田镇政府相关部门,前往争议地进行实地勘查,在实地了解具体情况后,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说服双方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彭某同意将屋檐进行回收且外延不超过31厘米,宋某也同意将排水管道重新安装引导屋檐水前后倒水。
双方完成了相应的改造工作后,彭某撤回了起诉,邻里情得以修复。
下一步,安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强化派出法庭在农村基层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力量,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切实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