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满城区法院:用法理温情 化解十八年寒冰
2024-09-14 10:53: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素青 石翠萍 高聪
 

  古时能有“六尺巷”,今日应有邻里亲。农村邻里纠纷涉及问题广、引起矛盾多,邻里关系是最易产生矛盾的关系,也是产生矛盾最难处理的关系。妥善化解农村邻里纠纷,既有利于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挽回邻居之情,也有利于构建和谐乡风、促进社会稳定。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法院南韩村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促使积怨多年的邻居握手言和,彻底解决双方多年的矛盾,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原、被告系相邻关系。1999年原告张三在现住宅基地上建房四间半,并居住至今。被告李四现居住的房屋院墙土地是置换的原告土地,2006年4月6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张三房后两米归张三所有,石界为证,除张三房后两米外,以北归李四所有,石界为证”。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该置换协议,将其土地使用权交付给被告占有、使用至今。原告房屋在南,被告房屋在北,原告房后因排水不畅造成屋内墙面潮湿下沉,严重危及原告及家人的生命安全。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将土沟填平,恢复地貌,均遭拒绝。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书记员及时向双方送达开庭手续,预定开庭时间,让双方当事人可到庭进行调解。

  因案件涉及邻里纠纷,承办法官便与原、被告村中的乡邻取得联系,了解双方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从而便于更好地与双方沟通、调解,化解双方矛盾。经了解,被告李四居住的房屋含有置换原告张三的土地,双方为南北邻居,为了便于通行、修葺房屋,原告预留了房后两米空间的土地。但是,该两米土地左右延伸部分均属于村中其他村民使用,仅原告房后两米的土地系原告使用,两米土地延伸部分左右两侧已经盖房,致使原告无法在延伸部分进入,若要进入,只能通过被告大门口进入。后来,原告房屋跟脚处出现下陷,对房屋也造成了隐患,需要填平,若想填平唯一通道便是被告大门口。

  十一年前,双方对于过道事宜发生矛盾并动手,被告打伤了原告的儿子,原告儿子在住院检查期间不幸查出重病,不久便去世,被告也因动手伤及原告家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并获刑。因原告儿子去世、被告获刑,使得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彻底无法解决。

  原告儿子系家中唯一顶梁柱,儿子去世后儿媳妇便离家至今,给年事已高的原告老俩留下孙子。近两年,原告因患重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孙子上大学的费用系大学生贷款,原告妻子目前靠拾荒、打零工挣取生活费和原告的药费生活十分窘迫。目前,原告房屋因后墙根塌陷越来越危险,易致使房屋开裂,为过道填土,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通过双方陈述,发现双方之间的矛盾导火索并不止墙根塌陷这一事宜,根源源于十五年前。十五年前,原告家翻盖现住房屋,翻盖过程中,需要往外扩建一部分,因原、被告邻里关系相处融洽,双方在村委会见证下自愿协商互换了宅基,当时互换地块面积并不等同,被告地块略大于原告地块。

  调解人发现这可能才是矛盾根源的突破点,为了彻底解决双方邻里纠纷,便抓矛盾根源,将纠纷连根拔起。调解人站在各自当事人的角度上思考,为了解决矛盾,地块面积差采取多退少补形式计算。

  双方当事人年龄均在75周岁以上,通过多次调解及人情感化,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希望双方能够化干戈为玉帛,再次建立融洽的相邻关系。最终,被告女儿主动找到承办法官称,面积差同意补偿金额按10,000元计算,也同意原告通过被告其家大门口过道,消除了双方多年的裂痕,十几年纠纷终得解,恰似云开见月明。考虑到原告家庭窘迫,承办团队想尽各种方式帮原告凑足10,000元。

  次日,原告孙子带着锦旗来到法庭,告知所有帮助其处理问题的人,并分别致谢,承办法官接过锦旗并告知其不用考虑过多,好好学习,将来以同等之心回报社会,照顾好爷爷奶奶。最终,彻底解决了原、被告十余年的矛盾。

  满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过程中“小案不小办”,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最终圆满化解积怨多年的邻里纠纷。今后,满城法院将始终本着“司法为民、用心调解、息诉止争”的办案理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