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是多少?如何区分并正确适用?
2024-09-09 09:05:58 | 来源:上海一中院 | 作者:刘洁
 

  法律关系种类繁多,我国民法典根据民事活动的特点将诉讼时效分为三类: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指的是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情形,时间为3年,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适用于某些特殊民事法律关系,优先于普通时效适用,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单行民事法律、法规中,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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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最长自然时间,为20年。

  前两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与权利人主观上是否知晓权利受侵和义务人相关,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也被称为主观诉讼时效期间。第三类诉讼时效的起算则与权利受损的客观情况相关,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规定,也被称为客观诉讼时效期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原则上不可变,但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人可以申请延长,是否准许则由法院决定。

  【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