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在校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的“法治副校长”们纷纷行动起来,将“法治第一课”送入校园,化身为法律的播种者,用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在孩子们的心田里播撒下法治的种子。
9月6日,海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朱维松、干警姜新新走进海兴县育红小学,以“预防校园欺凌,法治与我同行”为主题,围绕校园欺凌的概念、行为、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以未成年人法治需求为关键点,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落脚点,结合社会上发生的热点事、身边事,选取发生在学生身边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例释法,有针对性地讲解校园欺凌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刑事责任年龄以及遇到校园欺凌如何维权,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自我行为、做好自我保护。育红小学校长宋超越及300余名学生在现场聆听讲座。
9月9日,海兴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庆峰、副主任刘秋军走进海兴县滨海小学,以“如何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题,围绕教师变相体罚、疏于教育管理等真实案例,讲述了与未成年人及教师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重点从学校如何预防和化解风险,如何加强教育管理等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给出了具体建议。在提问答疑环节,刘庆峰主任针对各位老师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讲解与答复。滨海小学校长何春晓及全体教师在现场聆听讲座。
9月10日,海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玉玲走进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以“法治种子播校园,青春护航伴成长”为主题,为同学们讲述了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对构建和谐、平安、法治教育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摒弃暴力、贪图享乐等不健康思想,通过多种渠道涉猎各种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言行,在生活、学习中理性表达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年来,海兴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扩展法治宣传的范围和广度,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海兴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平安、和谐的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