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张垣,凉爽宜人。
近日,笔者来到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前督促和解中心,墙上“公正效率、如我在执、理解沟通、遵法守信、失信惩戒”20个大字映入眼帘,另一侧墙上则写着“30日执前督促和解流程→当事人申请→征求和解意愿→善意督促→多方挤压→强力震慑”。
经开区法院院长段银峰介绍说:“自今年4月执前督促和解中心成立以来,3名执行干警执前督促办结186件,占总收案量的51%,大多涉民生、家事、劳务小标的案件在执前30天内得到执结,大大缓解了执行压力。”
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
经开区法院院长段银峰(右二)在一起案件执行现场协调指挥。
约谈释法,善意督促有效力
“在收取立案材料后,经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执前督促和解程序,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帮其算感情账、法律账、经济账,督促其主动履行债务,有23%的被执行人在这个环节中主动履行了义务。”张家口经开区法院副院长李树森如是说。
执前督促和解员梁天辰介绍了这样一件案件。2018年6月,刘某在张家口某母婴护理公司做月嫂,因该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截至2022年8月共欠其工资27172元,刘某索要无果,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公司并未支付,故申请法院执行。
梁天辰收到立案材料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公司财产信息后,前往被执行公司实地考察,发现公司不仅住着大量产妇,还经营母婴护理产品,效益良好且具有履行能力。经“涉企经济影响评估”研判,决定进入执前程序。
随后,梁天辰再次前往被执行公司,找到公司经理王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仲裁义务,王某表示一时筹措不到钱,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梁天辰向王某释明,刘某为了养家糊口才出来做月嫂,公司理应每月结清工资,却一欠一年多,是蓄意拖欠,而不是无力给付,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该。现在才想到公司要维护声誉,何必当初故意拖欠员工工资?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现在一次性履行完毕,不就是维护公司声誉吗!
王某觉得梁天辰言之有理,立即安排财务人员将拖欠刘某的工资如数打到法院账户。此案仅用了4天便顺利执结。
经开区法院执前督促和解中心接案后,首先向申请执行人了解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和履行能力,而后联系被执行人,对于能够到法院的,当面进行约谈,对于远在外地的,进行电话、网络沟通督促履行。
执前督促小组针对所掌握的当事人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因案施策,采取现场勘查、实地走访、善意规劝、释法明理等有效措施,许多案件得以履行。
多方联动,挤压时空显威力
“许多执行案件如果仅靠执前督导和解员督促,被执行人往往会拖延、逃避履行,必须向财产查控、乡贤劝说、亲朋好友帮助等多方施压,才能得到有效履行。”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温桂宏如是介绍。
执前督促和解员马鑫介绍了刚执结的一件案件。
李某原是张某的司机,2022年8月,在驾驶张某的轿车时,因车辆油箱磕碰漏油仍未停驶,造成车辆损坏,张某非常生气,要求李某自担责任,双方协商未果,张某将其诉至经开区法院,要求赔偿其车辆维修费5万元。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张某车辆维修费2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绝赔付,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马鑫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征求其案件将进入执前督促和解程序意见。张某表示判决书作出后,李某拒接电话并拉黑他的微信,态度恶劣,没有和解的可能。
马鑫告知张某,在执前程序中,也可以申请法院先行控制李某财产,再行组织和解。经张某申请,冻结了李某名下账户后,马鑫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李某在电话中承诺尽快凑钱给付,之后再次联系时,均拒绝接听,发短信也不回复。经查询冻结,李某名下账户仅有50元,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即便执行,也远远不能解决问题。考虑到李某系本市郊区人,马鑫遂决定到村里实地找一趟。
2024年7月15日,马鑫驱车来到李某所在村,先到村委会。村党支部刘书记是一位老党员,了解案情后,当即给李某母亲打去电话。
李某幼时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母亲改嫁后,舅舅王某看顾更多些。李某母亲说,孩子现去天津打工了,也不是常联系,表示自己经济拮据,无力帮助支付赔偿款。
刘书记随即联系李某的舅舅王某,王某不在村里,马鑫希望其能够帮助外甥解决,王某答应让申请执行人直接联系解决。在电话沟通中,一方埋怨李某家教不严,无知不懂事,另一方护犊责怪对方说话极端,拒绝帮助给付。
马鑫考虑到王某可能要外出,若失去这一兑现机会,张某的权益更难实现,决定马上再到村里走一趟。
刘书记立即又给王某打电话,王某来到村委会,马鑫与刘书记当面劝说王某,外甥年少未婚,所赔款数额不大,为了孩子今后前景,当舅舅的应当帮一把。
在二人的劝说下,王某终于答应,并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给付张某,此案执结。
执前督促和解中心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能动作用,借助村委会、社区和人民调解员力量,运用公序良俗、乡规民约、法律规范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在多种强有力的措施挤压下,有36%的案件在此环节得到执结。
明确告知,严厉制裁强震慑
执前督促和解中心负责人韩丽佳介绍了令她印象深刻的一件案件。
刘某从2018年起在经开区某公司从事保安和保洁工作。2021年9月,在一次清理废弃玻璃时划伤右手腕,造成动脉及大部分肌腱断裂,因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就双方过错,认定公司承担80%责任,刘某承担20%责任,判决公司赔偿刘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15万元。被告公司不服,上诉至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刘某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韩丽佳先联系被执行公司,公司法人张某咄咄逼人道:“我不服判决,这个钱公司不能出。他干活不注意受了伤,公司出医药费也就罢了,伤残误工费也让出,坚决不行。”说罢便挂断了电话。之后韩丽佳再给其打电话,均未接听。
2024年6月3日,韩丽佳实地走访了该公司,张某避而不见。故向该公司发出《预拘传通知书》,明确若拒绝配合法院工作,玩“消失”,15日之内未履行,将对公司法人采取拘传等措施。
当天下午,张某主动联系韩丽佳,态度虽转缓但仍不服判决:“法官,这个判决真的不公平,让公司承担十几万元,要是多几个这样受伤的人,公司就得直接关门。我们已经写了信访材料和再审申请,等再审后再说。”说罢就径直挂断电话。
面对多次闭门羹,韩丽佳并未气馁。仔细分析,张某对抗态度的背后是认为赔偿数额大,若履行会造成之后此类事件处理示范效应。
韩丽佳再次联系到张某,告知其法律规定再审并不影响执行。直接点破张某顾虑:“法院依法判决并无不妥,若公司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位,每年为雇员上保险,就不会发生如今的结局,这个后果不该由伤者全部承担。”最后,韩丽佳劝说张某慎重考虑。
2024年6月14日,该公司主动将案款15万元打入法院账户。
刘某的女儿专门来到法院感谢说:“赔偿款拿到了,还驱散了我父亲心中的阴霾,焕发了生活的勇气,全家人都觉得天晴了。”
经开区法院在执前督促和解的最后环节中,根据被执行人拒绝执行情形,有针对性地发出《预限高通知书》《预纳入失信通知书》《预拘传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有效地震慑了被执行人试图逃避执行的行为,许多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有41%的案件得到执结。
韩丽佳表示,执前督促化解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大家团结协作,以“如我在执”的精气神,逐案研判,因案施策,攻坚克难,尽管大多数案件标的额不大,但对于群众个人或家庭来说,都是堵心的挠头大事。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法治威慑力,要不以案小而慢为,拧紧执行发条,逐案发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