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态度蛮横不还钱?送拘途中认错求和解
2024-09-03 15:43:42
 

  中国法院网讯(丁嘉蓉 易嘉慧)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时,遭到被执行人余某嚣张挑衅,执行法官当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威慑力,余某当场认错,一次性支付3万元赔偿款。

  据悉,黎某受余某的雇请到面馆上班,每月工资2200元。某日下午,黎某在面馆打扫卫生时不慎在楼梯间摔伤,送医治疗。期间,余某垫付医药费1.2万元。经鉴定,黎某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一级。因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黎某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余某限期内向黎某赔偿损失5.6万元。因余某拒不支付费用,黎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会面临的后果,但余某拒绝还款,还玩起了“失踪”。

  之后,因执行法官查人找物无果,案件暂时进入终本程序。直至近期,执行法官发现余某行踪,火速出警,成功将其拘传回法院。尽管执行法官耐心释法,但余某始终沉默不语,完全尚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执行法官劝导无果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执行措施。送拘途中,看到法院“动真格”,余某连忙认错,表明实在是拿不出5万余元,希望能减少赔偿,并请求法官帮忙与申请人协商。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余某当场一次性支付3万元赔偿款给到黎某,黎某同意结案。至此,该案顺利执毕。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