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要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法官要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需要有主人翁的意识、纵横家的才能和柳叶刀的精妙,牢牢把握六个“善于”。
首先,要有主人翁的意识,展现能力和魄力。
要善于引导,形成案件共识。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是各方达成共识后的自然结果,共识的形成离不开法官的引导。法官要充分了解案情、法律法规和裁判尺度,在促成共识的过程中,要公正、严明、自信、笃定,以专业能力使当事人信服。
要善于厘清事实,探明案件本质。这就要求法官加强司法亲历性,不能只做阅读理解型法官。法官应把握主动权,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当事人的主张,甄别每一份书面证据,同时对言词证据提供者进行察言观色,考察其言词内容,分辨其神态、动作,从而明辨是非曲直,准确认定事实。
其次,要有纵横家的才能,整合多维度沟通的策略和技巧。
要善于共情同理,提升沟通效率。法官要结合当事人情况采取相应策略,确保信息准确传达。当事人身份背景不同,思维逻辑和语言风格也不同。法官要掌握当事人习惯的沟通方式,通过有效倾听和理性分析,展现中立公正、客观冷静的立场,帮助双方理性看待问题,促进双方和平化解矛盾纠纷。
要善于融情入理,夯实沟通效果。要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进行释法说理。在沟通中要把法律规定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也要兼顾情理,实现法、理、情的融合,从而更好地调和双方矛盾,达成良性沟通。
再次,要有柳叶刀的精妙,精准运用方案和方法。
要善于“对症用药”,直达核心诉求。实践中,有些当事人的诉求模糊,庭审陈述也云山雾罩;有些案件案情错综复杂,利益纠葛。这就需要法官全方位分析,探明双方当事人的核心矛盾、厘清案件的核心争议,从而“拨云见日”,抓住矛盾纠纷的“牛鼻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要善于统领全局,掌握轻重缓急。法官需要根据个案特点把握全局、灵活调整;要立足全局,全面地看待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把握案件进展,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处理进程,增加参与感和满意度,进而提高裁判结果接受度,促进案结事了。
法官要牢牢把握这六个“善于”,充分融合法律人的专业智慧与人文关怀,既要做法律的执行者,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要做情感的抚慰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到“如我在诉”,展现司法的温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