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陵:“公证﹢调解”助力高效解纷
2024-08-10 10:55: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春笋 刘刚 冠楠
 

  日前,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时,运用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即“公证﹢调解”机制,顺利化解涉案同村兄弟两家多年的矛盾。

  该案中,本是同村邻居的原告尚某与被告尚某林是堂兄弟。尚某早些年在外打工,把自家田地托付尚某林管理,后来返乡后打算收回田地,多次找尚某林协商解除委托合同,可尚某林以种种理由阻拦尚某收回田地。两人多次发生口角,加上对涉案田地的边界线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兄弟两家的矛盾愈来愈深。为解决矛盾,当地镇政府、村委会曾多次出面说合,均告无果,于是尚某一纸诉状将尚某林诉至乐陵法院。

  承办法官张娇在了解案件原委后,认为本案案情清楚,但简单一判了之,不仅会激化矛盾,还可能损害两家人的邻里亲情。为修补和维系两家之间的关系,张娇启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即“公证﹢调解”工作机制。

  “必须最大限度保证勘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张娇邀请了乐陵市公证处参与实地勘验测量。公证员严格按照程序拍照、摄像,将勘验的全过程客观完整记录下来,逐一核对勘验事项,并依法出具公证文书。勘验之后,张娇居中调解、讲法析理,公证员从民间风俗、公共伦理角度进行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最终认可了田地边界,兄弟之间的矛盾就此化解。

  据了解,乐陵法院于2023年5月探索“公证﹢调解”工作机制,将公证作为诉讼立案的前置程序,邀请公证处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该机制自推行以来,乐陵法院已邀请公证员参与司法辅助事务30余件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