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4月7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法官李凝(左二)到陈老先生家中做调解工作。徐莉茜 摄
“李法官,这两个官司纠缠了我七年,让你一下全都了结了,我终于能松松心心过日子了!”不久前,80岁的当事人陈老先生满面笑容地来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坚持要送一面锦旗给承办法官李凝。
“大爷,您看起来真像年轻了10岁啊!”李凝一面笑着接过旗子,一面赶忙搀扶陈老先生坐下。
“可不是嘛,我这心里的结解开了,心情舒畅,精气神也好多了。”
7年来,陈老先生一共经历了离婚和房产争夺两场官司,也让他揪心了7年。李凝还清晰地记得,半年前,陈老先生颤颤巍巍地走进法庭,眉头拧成疙瘩,说起话来声音都在抖。他的前妻陈老太和继女杨某坐在对面,情绪激烈。
这是一起撤销赠与合同纠纷再审案件。陈老先生与陈老太二人为重组家庭,各有子女。婚后第二年两人购买了一套房子,2013年房屋拆迁,他们共获得90平米和60平米两套拆迁补偿房。获得补偿房后,杨某手持《赠与协议》《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求陈老先生将90平米的拆迁房过户到她名下。陈老先生则坚称《赠与协议》不是他本人签的字,遂于2017年向法院提起撤销赠与合同之诉,一审法院支持了他的诉求,二审则改判驳回,于是陈老先生申请再审。案件最终分到了李凝手里。
接手案件后,李凝带领团队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努力摸透纠纷背后的原因和矛盾点。在她看来,家庭纠纷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调解是最好的出口。
陈老太则表示,被拆迁的房子是两人婚后购买,自己也有出资,这些情况都在前述协议上写清楚了。
“那两份协议不是我写的!”陈老先生情绪比较激动,他颤抖着手展开一张多处破烂的文件递给李凝,“李法官你看,这是我买房的合同原件,房款是我拿的,她没工作没收入,写的出资是假的。”
继女杨某也在一旁陈述当年她们母女二人一起照顾陈老先生生病的旧事,表示,“当时他病了,我们用心轮流照顾他,对他那么好,他答应给我们一套房,现在怎么能出尔反尔?”
陈老先生也很委屈,“我一把年纪因为房子这事,婚也离了,离婚时没做财产分割,她(继女杨某)凭判决直接把房子过了户,这么多年我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现在我就想要回我的房子。”
陈老太和杨某的态度却非常决绝,“法院都判完了,也过户了,现在他要回去房子,我不同意!”杨某接着补充道,“再者说了,补偿房产怎么分,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他想要回大房子,必须补偿我20万元。”
眼看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助理开始着急了,李凝却认为,双方的矛盾核心是拆迁补偿房产的分配问题,如果一判了之,双方还得就拆迁补偿房产分配打下一场官司,何况两个人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是要耐心帮他们双方把矛盾从根本上解决掉。
为了更好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李凝把二老的子女都邀请过来,把法理、情理掰开揉碎了给他们分析:“两边父母都这么大岁数了,每天还为了打官司着急上火、劳心伤神。咱们都是做子女的,不能只顾着眼前利益,忽视亲人感受,应该帮助他们尽快化解矛盾,让他们开 开心心地安享晚年,你们说是这个理儿不?”
就这样,李凝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思想工作终于发挥了作用,陈老先生的儿子首先被说服了,杨某的态度也有所缓和。
李凝乘胜追击,继续反复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杨某获得已居住的90平米房产,陈老先生获得60平米房产的补偿权益,在向房产公司补交差价后,获得在售76平米房产一套。
调解书送达后,李凝也长舒了一口气。
然而,没过多久,陈老先生又打来了电话。“李法官,十几万元的房屋差价,一个月时间我实在拿不出来,我想改货币补偿,您能帮帮我吗?”
助理觉得,案子都结了,这事还要管吗?“管!”李凝毫不犹豫,马上联系房地产公司,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沟通协调,帮助陈老先生变更拆迁补偿协议。
就这样,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终于彻底了结——在法院主持下,调解书中涉陈老先生房屋拆迁补偿变更成货币补偿,并当场履行。
李凝还记得,那天陈老先生从调解室走出来,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