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通电话解开“事结”打开“心结”
2024-08-04 08:37: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荣 陈博远
 

2.jpg  7月4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薛正林(中)主持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陈博远 摄

  “只要能要回仲裁协议款,哪怕是层层信访我也在所不惜!”不久前,宁夏某劳务公司委托人马某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说道,他似乎认为,“只有层层信访才能解决问题”。

  为什么有仲裁协议却不能申请执行?为什么仲裁协议条款不明确不能立案?一连串的疑问下是马某的苦恼与无助。面对马某的“难题”,立案庭庭长薛正林耐心询问,仔细翻阅信访材料、查阅案件证据,很快便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故事的源头是马某代理的宁夏某劳务公司与王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2023年11月15日,双方当事人在吴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4天后即达成调解协议。经仲裁调解:申请人王某某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由被申请人宁夏某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王某某20万元。

  案件经仲裁调解后,宁夏某劳务公司按照约定全额支付给王某某20万元,但应由王某某及时配合宁夏某劳务公司申领工伤保险基金所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时,王某某却拒绝配合。宁夏某劳务公司多次找王某某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深入了解案情后,薛正林陷入了沉思。宁夏某劳务公司与王某某达成仲裁协议的时候,国家政策允许将补助金打入公司账户。今年,人社部就工伤申领颁布了最新规定,要求由当事人本人携带社保卡到当地人社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且需补助人签名并提供本人账户。现宁夏某劳务公司已一次性全额支付王某某的工伤赔偿,王某某却不配合公司申领,该如何保障公司的权益呢?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能否将这笔钱先扣划到公司账户上?

  此后,薛正林先后前往银川市、吴忠市、青铜峡市人社局以及吴忠市仲裁委就该案进行协商。

  “案件立案之后或者诉前保全之后,如果王某某仍然不配合,那岂不是又回到了执行不能的状态?”青铜峡法院法官李福娟提出疑问。

  “这是新规定出来后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属于政策变化前的遗留问题,我们已通过报告请示如何处理,尚未得到解决。”人社局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为难。

  “仲裁协议已经作出,政策变化致使仲裁协议无法履行,我们也没有预料到。”面对如今的局面,仲裁委也始料未及。

  一圈协商下来,该案又陷入了停滞状态。然而,案件未结、电话不止,马某每每遇到难题都会给薛正林打来电话,薛正林丝毫不厌烦,耐心聆听马某每一通电话,认真解释案件进展。

  与此同时,薛正林也转变了办案方向,她认为要想彻底化解这起信访案件,就必须打开王某某的心结。薛正林遂决定前往王某某家做工作。

  “自从出了这次工伤,我的身体一直不太好,还要定期去医院检查,公司赔偿的那些钱根本不够,我后悔签了仲裁协议。”了解到王某某的顾虑与无奈,薛正林再次组织王某某和宁夏某劳务公司到法院调解,并邀请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

  调解过程中,薛正林通过背靠背调解,从“情”出发、以案说法,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对彼此多些理解与包容。人社局工作人员就申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政策进行讲解,努力寻求达成和解的最佳契合点。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宁夏某劳务公司再赔偿王某某1.5万元,王某某按约定时间配合宁夏某劳务公司申领补助金并将14.9万元转入公司账户。

  “薛法官,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我一翻通话记录,这段时间竟然给您打了52通电话,实在是太麻烦您了!”钱款到账的第一时间,马某激动地给薛正林打来电话。

  “虽然历经周折,但好在案件成功达成和解,你们也领到了补助金,其中的辛苦都值得。”案件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薛正林也同样高兴。

  近年来,青铜峡法院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薛正林以不轻言放弃的恒心,找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症结”,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努力架起沟通桥梁,把诉讼服务工作和服判息诉工作做细做实做优,让案件办理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朴素感受,用有温度的司法解开“事结”、打开“心结”,被当事人称为“贴心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