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魏明东 蓝智清)“对方家庭也不容易,能这么顺利拿到赔偿款,这都要感谢你们的调解!”7月29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郑某的家属,在接到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电话回访时,感慨地说。
2023年8月,戴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与途经该路段的行人郑某发生碰撞,造成郑某一处十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戴某赔偿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3余万元。2024年6月,因戴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郑某委托其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通过网络查控第一时间查封了被执行人戴某的相关财产,而控制的财产与案件标的相距甚远,其名下一套商品房(毛坯)尚在抵押按揭中。
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住处组织背对背调解。
“我们也明白你们家庭的情况,希望你能尽快筹钱,如果强制拍卖你们家的那套还在按揭的商品房,必然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执行法官分别从法理、情理、程序、事实等方面耐心释法明理,告知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直接将被执行人房产拍卖,及时清偿赔偿款!”而在郑某家中,面对态度坚决的郑某家属,执行法官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站在客观立场耐心为其分析利弊:“案涉房屋进入拍卖程序到最终拍卖成交,可能长达数月甚至更久,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和解无疑是最优选择。”
在执行法官耐心劝导下,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我们之所以同意和解,是因为觉得可以早点拿到赔偿款,现在对方又提出减少又分期,我们不愿意!”眼看和解有望,戴某却又提出能否减少赔偿并分期履行的请求,郑某及家属们顿时不悦。
“对方这边其实也作出了不少让步,再加上这也是你应承担的责任,还是希望你能尽早支付赔偿金,是否分期可以再协商……”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执行法官及时调整策略,引导双方理性解决纠纷,各自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和。
经过多次劝说,局面最终扭转——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郑某同意减免部分赔偿金额,戴某当场支付8万元,剩余赔偿款10日内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