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联”“动”“效” 持续推进府院联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霍敏
2023年以来,山东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把握“联”“动”“效”三个关键,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以“联”为基础,推动上下一体联动。近年来,山东法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有效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一是高站位谋划“联”。全省法院将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促进发展、推进社会治理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和手段,以高政治站位报请省委,得到省委全力支持。及时总结宣传法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在破产处置、法治政府建设、诉源治理等8个领域,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资源、会商等方式,办理了一些有影响的案件,以实际成效凝聚共识,为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高规格部署“联”。2023年11月27日,省政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30余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县(市、区)参照省级范围同步在线参会。三是高标准推进“联”。在省级示范带动下,全省16个地市中的15个地市、129个县(市、区)的政府和法院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在全省落地生根、走深走实。
二、以“动”为核心,深化重点领域联动。府院联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近年来,山东法院聚焦重点领域,促进府院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为经济社会发展通堵点、消痛点、解难点。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增强底线思维,制定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预警工作的意见,形成“会商研判—协同处置—促推治理”的工作方法。在协助执行“蜜胺”案时,我们全面分析案件潜在的重大风险,及时向省委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态度鲜明,支持法院依法办理。在省国资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全程参与下,案件最终达成和解,执行和后续诉讼一并圆满解决。省国资委还以案为鉴,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省属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通过个案办理促推行业和社会治理的效果。二是破产审判方面。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建立“双层制”运行模式,即重大事项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一般事项如土地调规、税收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交由同级政府负责,由同级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一揽子解决。2023年以来,山东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800件,盘活存量资产1150亿元。三是行政审判方面。山东法院立足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做实府院联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诉前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2023年以来委派和解成功率32%;诉中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保持在99.5%以上;诉后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三、以“效”为目标,实现统筹有序联动。提升府院联动效能,必须用制度作保障、以机制来支撑。我们更加注重整体谋划,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运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小组,抓好总体部署、协调保障。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提升府院联动机制效能。二是强化日常联络。建立府院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协调省高院相关庭室与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联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年度府院联动36项重点任务清单,将推进落实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府院联动工作取得实效。筹备举办府院联动精品案例讲评会,已选定11件典型案例,生动展现府院联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