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变诉前调解 法官巧将干戈化玉帛
2024-07-23 08:32: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舒娴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李凯帆法官成功化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仅极大程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成功将一起面红耳赤的纠纷变成了握手言和的同乡情。

  2023年10月,原告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从路口突然驶出的被告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陈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且原告可能因该交通事故致残,原告在向本院提起诉讼的同时,递交了伤残等级的鉴定申请,申请进行诉前鉴定。

  李法官收到该案后,立即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原告及其家属情绪较为激动,对被告在事故发生后对原告的情况不闻不问、不赔偿等行为甚是生气,且因原、被告是同村的,经村委多次调解,被告均不愿意赔偿。而被告拒接法院的电话,法官从原告处了解到被告是被收养的,相依为命的奶奶又刚刚去世,被告目前在广东找工作。

  法官在和原告聊天的过程中发现,原告虽然言语较为强硬,但也透露出了对被告孤苦无依的同情,且这起纠纷事实较为清楚,此种情况下鉴定不仅增加了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还容易激化矛盾,对被告日后的生活造成更大的影响。

  “这个案子得调、必须调!”李法官边说着边跑出去追刚刚离开办公室的原告。经过李法官的耐心劝说、分析,原告终于缓和了情绪,同意与被告调解,并表示知道被告的情况,愿意接受被告分期还款。

  李法官拿到原告的调解方案后,多次与被告进行电话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原告的调解方案,说明原告因深感其生活不易做出的让步,并细致地分析了案件的审判后果以及对她日后生活造成的影响,希望被告能主动面对解决这起纠纷。

  “法官,我是来撤回诉前鉴定申请的,我们也不起诉了,我们已经调解了,被告也赔钱了!”原告笑着跟李法官说。原来,经过李法官的多次劝说,被告主动与原告联系,对自己的行为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原告深感被告如今生活不易,主动降低赔偿数额、延长还款期限。被告感动于原告的做法,立即筹钱还款……

  陆川县法院推行“诉前鉴定”模式以来,此类案件化解数量大幅度提升。“诉前鉴定”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置为“诉前”,同时,在诉前鉴定阶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对于争议较小、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调解,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累。

  下一步,陆川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缩短审理周期,节约审判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