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到果园 以案释法入人心
2024-07-19 14:48: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帕提曼·艾合买提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包尔海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开到农民果园,在包尔海乡某村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阿某在2024年2月初联系艾某,赊购一批价值10140元的化肥用于果园种植,供应货物后经双方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确认。之后因果园经营出现困难,艾某与阿某就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艾某诉至焉耆县人民法院。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帕提曼·艾合买提决定到某村现场审理本案,地点就设在艾某的果园下。庭审中,法官耐心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阿某在法官释明相应的法律关系后,明白了自己应当承担付款义务,双方核对货款的金额后均表示愿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村干部、村民纷纷向法官咨询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官在答疑解惑的同时,也鼓励大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法律明白人。
巡回审判是焉耆县人民法院包尔海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有力探索,不仅免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又对广大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切实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着力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影响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