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促进机关“党建与队伍管理、党建与业务工作”两个深度融合,完善“党建﹢N”模式,有力实现“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的工作目标,推出“十项行动”工作措施,真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过硬队伍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为更好地落实党建与队伍管理相融合,天桥区法院致力打造统带能力好、团结协作好、示范引领好、务实创优好、清正廉洁好的“五好班子”。班子成员带头学思践悟,筑牢绝对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躬身笃行,强化法院党组政治担当,树立领导班子挑重担、办难案、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鲜明导向,发挥班子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化解信访积案等重点任务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警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机关党委牵头,着力创建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支部,激励干警争当党性作风优、业绩质效优、群众评价优的“三优”党员,切实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提升司法质效动能。持续深化“天法护航·影山红”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庭室功能特点与岗位专长优势,打造“一支部、一特色”品牌,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加强诉源治理,赋能司法为民。
坚持完善以党建选人、育人、管人、用人制度机制。通过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形式,提升党员干警的理论学习和政治素养。突出正向引领,强化党员党性职责认识,大力选拔重用青年党员干部。推进“老党员带青年干警”培养机制,做好“传帮带”。该机制包括“建好一个青年干警人才库、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组织一次政治座谈、进行一次年度综合点评”等“四个一”方面内容。
二、筑牢战斗堡垒,打造严实作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天桥区法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建工作的批评和意见。法院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健全完善机关纪委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执纪监督和纪律作风监督。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牵头,在各支部加强警示教育,用好身边反面典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重大案例剖析为契机,以重要特殊群体为对象,适时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持续推进干警队伍风纪向严向实、长治长效。
加强党支部、党小组规范建设,推动党员主审法官或所在庭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同时,实施问题破解到支部机制,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将中心工作落实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的试金石,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聚集主责主业,安装“红色”引擎
天桥区法院在不断探索党建与审执业务融合中,坚持落实“大审判管理”理念,把审判管理作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把管住“案”作为管好“人”、治好“院”的关键,以审判管理促进提质增效,以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党建工作成效。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依法妥善审理每一起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促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
天桥区法院不断探索建立“政治教育课﹢业务交流课”融合模式,探索形成“分享—交流—点评”理论学习方式,探索开展“党建﹢业务”案例分享活动,将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融入学习内容。法院通过摆放党员岗位牌、设置党员责任区、发放党员服务卡、设立党员公示栏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规范佩戴党员徽章,发挥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