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携手全国人大代表,共促执行和解
2024-07-10 14:19: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逸 肖如峰
 

  一边是车祸受伤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家庭困难的被执行人,纠纷该如何妥善化解?6月28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多元解纷中的优势,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欧阳华参与执行调解,促成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2022年11月,67岁的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右转弯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的却某相撞,造成却某受伤,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却某因事故致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刘某支付了5.5万元赔偿款。2023年10月,却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经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还需向却某支付赔偿款13.5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进行查控,查询到其名下仅有银行卡一张,冻结了卡中存款3万余元。为了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法官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村走访调查,得知双方均为当地村民,以务农为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为了妥善执行此案,宜兴法院执行局遂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欧阳华参与共同化解。

  “都是乡里乡亲,我就用宜兴话讲了啊!”6月28日下午,西渚镇白塔村的欧阳华调解工作室内,欧阳华对参与调解的却某代理人和刘某弟弟耐心地开展调解工作。

  “一场交通事故,影响两个家庭,这是谁都不想的,但法律责任该承担的还是要承担。”欧阳华向刘某弟弟释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希望他给出一个合理的执行方案。刘某弟弟则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哥哥身体又不好,每月仅有退休收入1018元,今天就是因为他在外地看病,才委托我过来调解的”。

  “你哥有困难可以理解,但做人要讲究诚信,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慢慢还,一点一点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和欧阳华共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保障刘某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每半年从他的银行卡中扣划3000元,直至履行完毕。

  调解结束后,双方都向执行法官和欧阳华表达了真诚的感谢。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