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 宋蕾蕾
“宋法官,我昨天已经办完了退休手续,你给我们解决大问题了。”4月28日下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宋蕾蕾接到了当事人宫庆秀打来的电话,语气中带着轻松和感激。
之前两年的时间,宫庆秀和51个工友一提到退休,就是满满的焦虑。
今年3月,宋蕾蕾接手了一起上诉人为52名职工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这52名职工原是某县第二棉纺织厂的工人,先后于2000年左右离职。多年以后,他们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发现1993年的工资表档案丢失,导致1993年的工龄无法认定,直接影响了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因为某县第二棉纺织厂早已破产(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职工们便将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他们在1993年与第二棉纺织厂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期间,因为职工们提供的证据不足,一审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52名职工的情绪一下跌落到冰点。
二审开庭,在宫庆秀和工友的讲述中,宋蕾蕾了解到,诉讼的52名职工,很多是1970年前后出生的女性职工,2020年前后满50周岁。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人社部门告知,现有的企业档案和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中,缺少1993年的工资表和养老金的缴费记录。按照规定,只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表等证明材料,且没有补缴费用的,不能确认当年社保缴费年限。
在我国,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职工年满50周岁;二是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
如果不能确认1993年的劳动关系,即使宫庆秀等职工自行承担当年的社保费用,也会因为没有具体工作单位不能完成补缴。
职工们原来工作的第二棉纺织厂,历经多次改制变迁、人员交替,已无从寻找1993年的工资表档案。棉纺织厂遗留的部分资产虽被街道办事处接收处置,但办事处又并非法定意义上的主管单位。
“法院一驳了之,职工们的工龄问题和将要面临的退休问题怎么解决呢?”宋蕾蕾很是纠结。
奔波了两三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一审法院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宫庆秀和其他两位工友带着大家的嘱托找到宋蕾蕾:“我们实在走投无路了,法官你给我们指条路吧!”
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时间紧迫,怎么办?宋蕾蕾向庭长和分管院领导进行了汇报。“这是52个职工的大事,不能一驳了之,得把事情查清楚、弄明白!”院庭长和合议庭在最短时间达成共识。
经过层层调查,宋蕾蕾发现,2023年街道办事处曾经给这些职工进行过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稽核审查,这说明办事处对这些职工的情况是知悉的。同时,根据在案证据显示,52名职工大多签订有劳动合同,时间上跨过1993年,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也提交了1993年前后年份的工资发放明细,有的职工还有1993年的荣誉证书,为了让法院相信,52名职工更是分头写下了保证书。
距离职工的诉求,只差“一层窗户纸”,但是,怎么去妥善解决呢?
宋蕾蕾找到了一审法院,经过沟通,两级法院组织县人社部门、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召开了协调会。会上,大家以事实为先,把问题症结和各自顾虑都说了出来,然后一起想办法,从法律适用、政策规定中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最终,经主管单位同意,街道办事处与52名职工达成调解意向,确认52人与第二棉纺织厂在1993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52名职工自行负担1993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及滞纳金,纠纷一次性解决。
凭借这份民事调解书,宫庆秀等人顺利地办完了退休手续,困扰52位职工多年的“1993年档案”落地为安。
2024年五一假期的前一天,宋蕾蕾收到了52名职工联名送来的锦旗,这是52名棉纺工人对于司法一线的劳动者给予的真诚肯定。
“老百姓找我们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们多问几个为什么,他们的烦心事就有了不一样的结果。这是一个同心合力的过程,最终收获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果。”宋蕾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