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调结承包合同纠纷
2024-07-03 10:47: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韩玉惠 田庆荣
 

  图①:法官勘查争议水面。

  图②:村民旁听庭审。

 

 图③:被告签订调解协议。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秦栏人民法庭法官来到东风村螃蟹养殖基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官经过现场勘查、细心调解,当场化解纠纷,养殖户投放的500斤蟹苗有了着落,村委会减少了经济损失。

  2021年1月,螃蟹养殖户胡某与东风村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年的水面承包合同,承包该村位于高邮湖畔的螃蟹养殖基地22亩水面。合同到期后,村委会通知胡某参加招投标,续签承包合同,胡某未能及时处理。今年3月1日,村委会要求胡某限期交付水面,遭拒后诉至法庭。庭审中,胡某表示自己20天前刚投放了蟹苗,现在退塘损失惨重。

  为切实化解纠纷,法官在释法说理的同时,找准矛盾症结,建议双方摒弃前嫌,续签承包合同,将各自损失降到最低。最终,胡某与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由胡某继续承租水面,胡某当场付清此前合同到期后占用水面的费用。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