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法院+妇联”共绘家庭教育“同心圆”
2024-06-25 14:20: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茜
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6月20日下午,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金鹏与该市妇联党组成员徐倩,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
该案系一起未成年子女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纠纷,杨某(男)和张某(女)是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小儿子患有精神疾病,需要人长期照顾。2022年6月,因夫妻感情问题张某离家外出,至今未尽过抚养和教育义务。为了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杨某作为小孩的法定代理人诉讼来院,要求张某支付小孩抚养费。张某称其收入低,无力承担抚养义务。
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承办法官侯金鹏严肃、耐心地向张某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告诉张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便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但抚养义务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然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徐倩向张某阐述母爱缺失对孩子身心健康、情感需求及生活保障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告诫她平时要多关心孩子的生活状况,多回来看看孩子。通过释法说理和督促劝导,张某逐渐转变态度,表示将妥善处理双方感情问题,尽最大的能力保障小孩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天长法院将继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联合调解+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化解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类纠纷,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融合发力,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