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无小事 法官化解烦“薪”事
2024-07-01 14:1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雇佣形式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而劳务合同及劳务费的纠纷也逐年增多。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烦“薪”事。

  2020年5月,王某在马某的机械设备租赁部务工,从事装载机驾驶员的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月7000元,后因马某未按时向王某支付工资,王某于2020年10月辞职。辞职后,王某多次向马某讨要2020年5月至10月的工资,共计3.5万元。2021年1月,马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随后,马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1.1万元,剩余2.4万元至今未向王某支付,王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承办法官梳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具备调节基础,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

  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讲清楚王某讨薪的难处,并严肃告知其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其尽快给付,另一方面向王某释明马某运营不善也存在的一定困难,王某也理解马某的难处。实质性的化解离不开查清事实和舒心劝导,随后,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马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马某于2024年12月底前,分期向王某支付工资加利息合计2.7万元。

  本案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能够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还能促进新形势下劳务关系协调发展,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