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网”规划建设的几点思考
2024-06-27 10:47: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鑫
 

  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指出,要在打破数据壁垒上抓联动。在最高人民法院统筹部署下,尽快真正形成全国法院“一张网”,有效汇集各方面数据。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建设全国法院“一张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人民法院信息化进入新时期新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进而有效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举措。“一张网”到底应该怎样建设呢?

  一、夯实审判基础数据同一的“三个工程”

  “一张网”务必要在打好数据基础上下功夫、在创新深度应用上下功夫、在打破数据壁垒上下功夫,有效解决当前审判数据交互乃至跨单位、跨地区、跨审级流动堵点问题,实现审判数据标准的同一性。

  一要确保全国法院案件程序节点数据采集规则的同一。大数据的价值不仅在于个体数据所表达的独特信息,还在于大批量具有共同特点的个体信息所呈现的共性信息,因此,不同来源的数据之间要实现交互运用,必须要先统一数据标准。为了更好地利用审判数据,确保全国法院“一盘棋”,势必要进一步提高审判数据质量,防止收集到的审判数据是“异化信息”甚至“脏数据”,最终影响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的结果。为此,在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执行、归档等各环节程序,都必须明确具体的数据匹配规则,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从而实现四级法院审判信息的同一,坚决杜绝数据“失真”问题,进而影响公正司法。

  二要确保全国法院全流程审判信息汇聚结果的同一。除了案件程序节点数据需要同一外,审判信息也应当同一,具体包括各类程序文书、裁判文书信息,类案检索报告信息、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上会报告信息等要素化信息。而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则有利于实现对此类非结构化数据的采集、关键信息的提取、碎片化信息的重整,在审判数据生成阶段,可以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提前介入,根据需求设定一套生成、监测、重塑数据的技术模型,让程序自动完成审判数据的自动生成、跟踪预警、反馈整改、分析运用工作。

  三要确保全国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基础支撑的同一。打造全国法院“一张网”有三个问题亟待解决,首先,必须有效破除人民法院信息化多头建设、系统林立的状况,建立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办案办公系统的同一平台,打破系统林立造成的数据割裂,实现司法数据实时归集、高效利用;其次,要进一步打通内外数据壁垒,实现法院系统内外数据共享,提升数据质效,为人民法院数据治理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最后,要有效统一全国法院业务流程规则,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流程将统一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固化为办案系统上的多个办案节点,实现全国范围内办案的流程标准化。

  二、构建审判信息聚合转化的“两大平台”

  “一张网”要实现对各类司法审判数据的自动抓取、掌握、分析、运用,切实发现和解决审判管理、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就必须要构建四级法院上下贯通、内外机构一体联动的信息收集、创造、交换、反馈平台。

  首先,要构建审判数据汇聚管理平台。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构建一体化办案系统。重在建设满足法官、院庭长等不同主体需求的个性化平台,从而实现一个法院内部的审判委员会、院庭长、法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统一的基础数据中心这一平台中获取相关信息,而后内化到自身的审判活动中去,同时又将自身审判活动中产生的有用信息及时反馈到基础数据中心。二是构建基础数据中台。重在制定完善满足法院、法官需求的数据汇聚标准,由案件结果数据向案件办理全过程数据延伸,由“分散式”数据向“全流程”数据转变,由“结果性”数据向“预防性、预测性”数据转变,由业务案件数据向司法政务、政工人事数据全方位拓展。三是构建多模态应用场景。重在辅助咨询决策、辅助调研裁判、辅助监督管理,包括司法大数据会商机制、数助决策、文书智能生成纠错应用、法律法规推送、案例智能推送及比对、证据全息展示、释法说理指引、案件裁判偏离度预警、不规范司法行为自动巡查、廉洁司法风险防控、审判质效自动化监督评价预警等。

  其次,要构建审判资源优化管理平台。即专门审判资源管理组织的建设,目的在于有效地整合审判信息、审判资源配置信息,并通过创造性劳动生产优化审判及其审判资源配置的审判管理信息。比如,重庆法院已经建立并全面推行审判工作评估系统、审判质效管理系统和干警业绩考核系统,并实现彼此贯通衔接,从而实现了审判信息资源的整合、优化和一体化运行。因此,与其说审管办是管理机构,不如说是审判信息集聚、创造和交互的中心。

  三、嵌入办案调研内外融合的“一个资源库”

  “一张网”建设不仅要规范办案流程,还必须有利于法官办案。为此,要主动嵌入辅助法官办案审判数据资源库,并且与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实现并联贯通,构建起层次丰富的辅助法官办案调研工具。

  一是构建系统权威、内外贯通、丰富强大的全国性办案调研数据库。办案调研系统平台需要克服之前单一和被动的案例提供模式,激活多元主体的供应动力,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这样做不仅是案例指导制度有效运作的基础,也有助于促进法官在基于成文法办案的同时,逐渐养成参考指导性案例的习惯,从而扩大案例的应用范围和认可度。为此,亟需在最高人民法院已建设运行的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大案例数据库”构建,实现四级法院不同效力层级案例与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有效结合;内部办案调研数据与检察机关、高校、法律研究机构等外部数据库资源的贯通;官方数据库与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法信等运营较为成功的数据平台的合作,形成一个“官民一体”“研用一体”“内外一体”的综合性办案调研数据库,改善目前审判数据资源的分散现状。

  二是健全全国性审判资源数据库的技术支持机制。一方面,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与数据库建设融合。首先,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精准搜索和分类技术,深入挖掘案例文本的内容,自动提取出核心法律原则、理由和判决结果,根据法官提出的关键词或案情特点,精确推荐相关案例。其次,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可根据法官的个人偏好和专业研究领域进行定制化服务,确保法官及时获取最新的审判信息。另一方面,优化智能类案推荐系统。加强与数据科技研究团体合作,致力于采用网络技术发展专门的人工智能辅助系统。重点放在将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纳入更加高级的司法智能分析模型中,推动司法审理过程与现代科技的深度整合,目的是确保案例推荐的高效性,并为司法指导系统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最后,要完善隐私数据保护。在数字时代背景下,审判信息中的隐私保护和数据问题解决方案需综合运用多种策略,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隐私权的完整性。比如,妥善运用数据匿名化和去标识化技术,建立严格的数据访问和使用规范,采用高级数据加密技术及其他安全措施。

  三是推动审判数据(重点是案例)学习培训机制的发展。一方面,建立全国法院学习制度化体系。通过技术方式来强化法官对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参考案例的学习及应用,同时将对这些资料的学习和应用情况纳入司法评估和晋升系统,以此激励法官和司法工作者更加积极地参与其中。另一方面,拓展丰富的案例学习形式。首先,对于新公布的指导性案例,应当及时组织法官进行深入学习和全面掌握。其次,培训应当采取多次循环、全面覆盖的方式,将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作为学习的主要对象,并涵盖所有的指导性案例。要改变一成不变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引入基于具体案例的教学方式,增加启发式和互动式培训课程。再者,加大与高等学府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与法学院合作建立的学习交流、课题研究以及案例评审和培训平台,进行案例的深入研究和交流讨论。最后,强化审判案例数据学习成果的应用。通过实施考核和竞赛等活动,有效评估和巩固学习成效,确保法律专业人员对案例的全面理解,包括案例的细节、判决关键点、示范作用、价值方向、理论框架和逻辑推理等方面。

  四、引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的“一套系统”

  “一张网”建设要实现办案数据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就必须要实现各环节、节点工作要求的统一。全流程网上办案按照流程规范与技术实现相结合的要求,对诉讼材料收转、送达地址确认、立案、庭审、文书制作、审批、送达、结案、归档的电子化流程与运行机制进行深度重塑。

  一是通过应用场景“标准化”提升辅助事务效率。全流程网上办案具体场景应该覆盖各个诉讼阶段,包括立案阶段的诉讼材料同步扫描、电子材料智能编目,审判阶段的电子阅卷、庭审音字转换、证据智能展示、笔录电子签名,裁判阶段的电子合议、专业法官电子会议、审判委员会电子会议、裁判文书左看右写、制作电子文书、电子签章以及归档阶段的电子档案审核及一键归档等。全流程性的改造对诉讼标准化要求较高,以审理环节为例,主要涉及数字庭审的深度应用。改造内容主要是采取无书记员记录、证据材料链上存证、OCR智能识别生成文档等方式,以标准化促规范化,用规范化提升效率化。

  二是通过应用主体“普适性”提升辅助事务效率。全流程网上办案改革要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调新的办案模式旨在提升法官办案效率,特别是辅助事务的集约高效处理,且不会减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比如,围绕法官对纸质卷宗的使用习惯,按照纸质卷宗排序方式来设计电子卷宗的排序,制作电子卷宗多级目录并可通过点击快速定位材料内容,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特定内容上加注标签,最大限度减少法官从纸质卷宗向电子卷宗转变过程中的不适感,提高系统使用效率。

  三是通过应用模式“嵌入化”提升辅助事务效率。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构建中,应将现有成果一并纳入考量,利用新型技术对其进行同步提升和完善,产生智慧化协同效应。一方面需要对已经建成的系统和平台进行评估,特别是要对其使用频率进行评估。另一方面要对新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对符合实际需求的项目才能立项建设,同时在建设中不能贪求“大而全”,要杜绝建设“华而不实”的系统和平台。比如,在促进类案同判方面,探索搭建预警系统,通过对海量裁判数据进行情节特征的自动提取和裁判结果的智能学习,建立起具体案件裁判模型,根据案件情节特征从案例库中自动匹配类似案例集合,对于相似度较高的类案,如果法官制作的裁判文书、裁判结果与之发生重大偏离,系统将自动预警,方便院庭长行使阅核等监督管理职能。

  (作者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