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龙某和故意杀人案。该案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担任审判长,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树中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2月16日傍晚,被告人龙某和到同村村民徐某(另案处理)家中参与打扑克赌博。晚7时许,被害人李某、陈某饮酒后到来,并因赌资问题与徐某发生争吵,众人进行劝解。在此过程中龙某和大声出言劝阻,两被害人随即与龙某和发生争吵,双方矛盾激化,随后龙某和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续捅刺李某、陈某胸部,致二人倒地不起。在被他人拖拽离开现场几分钟后,被告人龙某和返回并再次用水果刀捅刺两名被害人。两被害人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鉴定,二人均系被锐器捅刺导致心脏破裂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龙某和故意杀死两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前,合议庭成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赴案件现场查看,走访当地村民并听取被害人、被告人家属意见,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深入研究案件争议焦点,制定详实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持续四个小时,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调查和辩论环节重点突出、有序推进、规范严谨,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庭审最后,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全国人大代表宁芬芳、省人大代表王志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法检两院部分干警,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等七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规范庭审行为,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张家界中院将在今年6月至8月,开展全市法院院长庭审观摩活动,本起案件的审理敲响了活动“第一槌”。
此次院长开庭是张家界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全市范围内举行“院长庭审观摩活动”,让两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指导作用。下一步,张家界法院将继续发挥“领头雁”效应,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以“示范庭”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法院专业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文:樊江山 邓海英 图:王辉 陈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