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让敬畏法纪成为一种品行操守
2024-06-16 09:35: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德华
 

  敬畏法纪是因敬生畏、因畏致敬,这是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更是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一种品行操守。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剑指突出问题,充实违纪情形,扎紧制度篱笆,让党员干部加以重视、警醒、敬畏。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收手、不收敛,违规违纪违法,滑入犯罪深渊,归根结底就是囿于侥幸、阙如戒惧,让贪欲蒙蔽了双眼、麻痹了神经、捆绑了双手,失守了道德操守、法纪底线。“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党员干部只有敬畏法纪,警惕一切诱惑腐蚀,方能知止,取舍有度。敬畏法纪是因敬生畏、因畏致敬,这是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更是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一种品行操守。

  要悬规植矩,在懂规讲规守规执规中系紧纽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懂规矩、守规矩作为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无不始于规矩式微。但凡不懂规矩、不讲规矩、不按规矩办事的党员干部,必然会出问题。“无规矩不成方圆”。要保持头脑清醒,从思想源头上堵住为恶之念。做到心有所惧、警钟长鸣。要克服人性弱点,守好第一道防线。要修身养性育德,涵养知荣辱、明方向、晓事理、讲规矩的道德品性,领导干部更要努力以人格魅力超越职务影响力。要坚决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扫清干事创业路上的“绊脚石”“拦路虎”,系紧恪守本分、遵规守矩的人生“第一粒纽扣”。

  要挺纪在前,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筑牢堤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挺纪在前,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深入揆诸反面典型案例,准确把握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要紧扣岗位职责,将党的“六项纪律”作为“紧箍咒”,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防治“未病”。要坚持自我斗争,从细微入手、从小节做起,管好“自己人”“枕边人”,净化社交圈、朋友圈。要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把自己摆进去,把红灯亮起来,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纪律底线,筑牢规矩堤坝。

  要依法办事,在尊法守法司法执法中当好表率。法的精神既是为人的行为提供价值取向,也是划定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员干部,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知法犯法,究其根源是没有真正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树牢“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意识,心中高悬法治明镜,拉好公与私的“警戒线”,明晰情与法的“分界线”。要手握法律戒尺,坚持“讲政治、讲法治”相统一,以“如我在诉”追求法槌起落间、公平正义显。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牢谦抑、审慎、善意的文明执法理念,在理性执法、廉洁执法上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