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法院加强对案情的预判,充分发挥“法庭+”调解模式,有力化解已生案、积极预防未生案——
一案结四纷解
2024-06-15 10:23: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耀宗 张晓芸
 

  “没想到困扰我们那么久的难题,法庭一下午就给解决了,我回去要汇报我们书记,给法庭送一个大大的锦旗!”镇政府征迁组负责人高兴地对法官说道。

  5月23日,春末夏初的午后,紧张的氛围在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调解室内悄然融化,一桩源于果园的纠纷终得和解。

  一切还得从那片生机勃勃的果园讲起……

  原来,自1994年起,洪某、黄某向某村村委会承包果园,双方签订了承包协议书。2021年9月,二人将承包的46亩果园转租给林某,并签订果园租赁协议书,约定了租地维修改造以及征地赔偿等条款。后来,林某对果园进行改造,从事养殖业。

  2023年5月,该土地被列入行政征收范围,征迁组、村委会对土地进行丈量和财产登记,但对土地上的建筑物、设施等财产的补偿却迟迟没有消息。林某与洪某、黄某协商处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二人配合自己与征迁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原、被告双方协议已明确由原告与政府签订征迁补偿协议,为什么原告又来起诉?”阅卷后,承办法官刘晓毅带着疑问拨通原告电话。

  原告表示,虽有约定,但村委会依据承包协议,坚持两被告才是征迁主体,而两被告却不予配合征迁工作。

  两被告收到诉讼材料后也颇为恼火,赶来法庭了解情况。经沟通后,刘晓毅发现除了征迁补偿的表面冲突,背后还隐藏着租金、果树赔偿,甚至其中一名被告与原告之间有借款未偿的复杂纠纷。

  矛盾交织,若就案办案,一纸判决容易,但很可能一案结四案生。

  “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影响征迁工作进展。”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当机立断,引入“法庭﹢”模式,与村委会、调解员、征迁组四方合力,抽丝剥茧、逐个击破,共绘调解“群英谱”。

  首先,知乡情、懂法理的调解员洪金奖给原、被告双方“顺顺气”,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及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平和交流。随后,法官、征迁组、村委会三方从中“找找路”,建立沟通的桥梁,寻找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租金、赔偿数额成了首个“拦路虎”,原告寸步不让。“今天大家这么多人来,很大程度上是来帮你解决问题的。”征迁组负责人说道,并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就金额达成共识。

  接着,征迁补偿协议的签署、双方设施成本的计算,在村镇两级征迁组的共同努力下,找到了共识的曙光。

  然而,最后一道坎——借款抵偿,又让调解室气温骤降。一名被告坚持认为借款与其无关,不同意抵偿。

  原告愤而表示:“光解决他们的事,轮到我的就不答应了,这样的话前面那些都免谈了!”法官连忙稳定住局面,单独对该被告进行开导,劝说其理解原告的顾虑。经两被告单独协商后,被告方同意了借款直接与果树赔偿金和租金对抵。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支付给两被告租金共计3.5万元、果树损毁赔偿款共计3万元,其中被告洪某欠原告借款本息8.5万元,折抵后被告方尚欠原告2万元,款项待征迁补偿到位后还清;关于征地赔偿事宜由原告直接与征迁单位办理,赔偿款按原告方85%、被告方15%,由征迁单位直接支付到双方指定账户。

  月上柳梢,调解协议上双方签字的那一刻,不仅是案件的了结,更是背后四起隐忧的尘埃落定。

  此案的成功破冰,彰显了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在精妙的预判与解纷策略的交织中,深挖案件肌理,巧妙借力,激活了“法庭﹢镇政府﹢村委会﹢调解员”的多元共治矩阵,不仅化解了眼前的诉讼难题,更预见性地熄灭了隐匿的纠纷火星,实现了既解近忧又防远患的司法智慧。

  自2022年8月以来,古雷开发区法庭深耕细作“繁简分流、内外协同”的解纷新路径,以法庭为核心,编织了一张辐射四周的解纷网络。“法庭﹢村委会”,如同邻里间的和风细雨,拂去阴霾;“法庭﹢企联”,就像经济海洋中的灯塔,引领企业平稳前行;“法庭﹢调解员”,宛如化身群体利益的守护者,于万千合同纠纷中开辟和谐之道。机制运行以来,共化解纠纷1183件。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