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化信访隐患之相邻权纠纷
2024-05-09 09:53: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叶发勇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中了解到,新塔热村村民张某与王某因土地占用道路产生纠纷已久,近期矛盾激化,扬言要上访解决问题,该村村支部书记希望包联法官能帮助化解矛盾。

  包联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前往现场实地查看。通过现场了解和实地查看了解到,张某与王某两家承包的土地相邻,张某为了提高收入,扩占两家土地相邻间的道路,导致王某无法通行,张某认为该道路在自己承包地范围内,自己有权占用;王某认为该占用行为导致其农耕机械无法通行,道路应予保留;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均不愿让步,导致双方土地至今无法春耕,经各级部门协调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该村包联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后,认为此事不能再拖,应及时化解,保证农作物顺利种植,双方应本着有利于产生、方面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既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自觉遵守。包联法官一方面安抚、疏导张某和王某的激动情绪,另一方面从法律法规、相邻关系等方面给双方进行调解,分析利害。

  经过一番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恢复道路原状让王某通行,王某也表示不会因通行而破坏张某的农作物,这起长达一年之久的相邻权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和硕县人民法院自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以来,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开展法官下沉基层,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新时代法院工作带来的便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