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法院开展“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回归到礼”普法宣传
2024-05-07 15:26: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嘉文 巴泰
 

  彩礼是自古以来遗留下来的一种风俗习惯,也是一种礼仪,有广泛的社会文化基础。为有效预防高价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倡导新时代文明婚嫁新风,近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人民法庭,走进村(社区)农牧民夜校、巴扎日,开展“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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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法庭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等涉及彩礼的重点条文,向群众讲解宣传,同时,对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嫁妆处理规则、共同生活认定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详细讲解。

  为增强群众对涉彩礼纠纷法律适用的认识,法庭干警结合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的解读,让群众认识到彩礼本是一种民间婚俗,寄托了开启一段美好婚姻的愿望,不应过分攀比,过渡索取,引导群众争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和倡导者。

  彩礼纠纷看似是小事,实则关系家庭和睦。今后,和硕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与载体,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将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做到实处,为推动形成现代文明婚嫁新风,构建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