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刚柔并济 赓续父子亲情
2024-03-14 14:23: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邓林泉 张慧
“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如我在诉”是法官在办案中最朴素的表达方式,法官的工作不仅是审结一个案子,而是带着温情解决百姓的烦心事,执行工作亦如此。
日前,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执行工作,成功“执前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作为义务人的父亲当日全额给付抚养费,并承诺以后按期支付。
李某和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邵武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时,双方约定孩子由李某抚养,跟随李某生活,江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但因李某和江某之间存在矛盾,江某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李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于2024年1月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案后联系上江某。“我和孩子的母亲一直以来沟通不畅,我也见不到孩子,所以就拖着。”在法官的耐心询问下,江某吐露了心声。
如果强制执行,不仅容易继续激化父母双方的矛盾,而且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综合考虑,执行法官决定开展执前调解,化解双方矛盾。
“你要知道。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你们离婚时候也协商好了,如果因为这个事情争执不下,对你们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也不利,孩子的健康成长仍需双方共同爱护。”执行法官遂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不厌其烦地与江某做思想工作。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在一番推心置腹的释法明理后,江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珍视父子亲情,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将主动支付抚养费,绝不拖欠,并将多加关注孩子的成长。
最终,江某将拖欠的抚养费当天付清,案件完满解决。
今年以来,邵武法院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因案施策、情法融合,已成功执前调解案件5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