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刘法官!钱到账了,工作也有着落了!真的太感谢了!”看着申请执行人脸上露出的笑容,刘法官的思绪回到了那天……
张某等人在江西省萍乡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且由于疫情原因,健身馆迟迟未营业,张某等人遂向萍乡仲裁委申请仲裁,由萍乡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等人工资及赔偿金等。仲裁书生效后,该健身服务公司一直未履行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等人向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清楚,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委见证下达成调解,这表明该公司还是希望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因此在被执行人有主动执行意愿的基础上,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工作应是该案的重要突破口。
“这个被执行人案涉多个申请人,我先联系其他人然后约定时间一起详谈好吗?”安源区法院刘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前期调查走访,发现该健身服务公司已关门停业,除了位于酒店二楼的健身器材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本案背后还涉及三类案件,一是拖欠郑某房租71万余元未支付;二是除本案起诉的员工外,还有其他员工工资未清偿;三是有二十余位消费者的健身卡费未退返。
“这个案子的执行有点复杂,处理不善可能会引发其他问题,我们开个小会讨论一下该如何妥善解决此案吧。”
“我们可以把这个公司的健身器材直接拍卖然后足额清偿!”刘法官所在小组成员小敖谈到。
“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若仅仅就本系列案件的执行,将公司的健身设备全部拍卖,虽然该系列案件可以足额清偿,但会导致公司员工面临失业风险,还可能会爆发其他系列案件,成为后续执行中的硬骨头。”
跟随着执行法官的步伐前往健身馆实地查看具体情况。进入场馆后,执行法官发现涉案公司面积不大,但健身区域划分明显,健身房里空无一人,地上堆放着些许健身器材和相关设备,健身器材上早已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健身馆拖欠我们打工人的工资希望法官尽快帮我们追回,这都是我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张某等人向法官倾诉。
“不是我不发工资,法官您也知道,疫情导致多少家企业经营不善,我希望法官能做通我们双方的工作,给我一点缓冲的时间可以吗?”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向执行法官“吐苦水”。
经过深思熟虑,执行法官另辟执行思路,主动联系协调其他未起诉的房东、员工、消费者,将其纳入本案纠纷解决范围,多次组织多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由案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拖欠的房租提供个人担保,分期偿还所欠房租;另一方面,法官联系从事健身行业的威某,经过多番沟通交流,威某同意对案涉健身器械及相关设备进行收购,一并接收案涉企业的消费者与员工,使案涉企业的财产发挥了最大价值,消费者可以继续消费未使用的健身会员服务,案涉企业的职工也重新应聘就业。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多方共赢,体现了执行的力度和温度。
“你放心,这几天就会把钱打到你们账户上,请耐心等待一下。”执行法官回复申请人。次日,张某专程来到法院,向法官说明已经收到钱款。看见他脸上露出的满意笑容,法官也由衷感到开心。